《伊本·马哲圣训集》第十七章 施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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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12:26:33 【来源:】 点击:
第一节  施济物能否收回

1、欧麦尔传述:穆圣说:“你不要收回自己的施济物。”

2、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出散所得格后又收回的人,就像那种吐而复食之犬一般。”
               
第二节  购买已散之物属于可憎                                             

3、欧麦尔传述:我曾将一匹良马散给一位为主道出征的战士,可是那人不尽饲养之责。后来,我听说那人将廉价出售,便就此请教穆圣,穆圣说:“你不能买它,你不能收回自己所散之物。因为收回自己所赠之物,那就像吐而复食之犬一般。”
4、祖拜尔•本•阿瓦姆传述:他曾捐献了一匹叫俄姆尔的战马,后来看见它的小马驹出售,结果穆圣禁止他买。
                 
第三节 出散之物可以继承

5、布莱德•本•侯赛布传述:有个妇女来见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啊!我曾给母亲出散了一个使女,母亲现在确已归真。”穆圣说:“安拉一定回赐你,并将遗产赐予你。”
6、伊本•阿慕尔传述:一人来见穆圣,说:“我曾将一座果园送给母亲,现在母亲确已归真,除了我她别无继承人,该怎么去做?”穆圣说:“你的所得格确已得到回赐,你的果园仍就归你所有。”
                  
第四节  瓦克夫

7、伊本•欧麦尔传述:欧麦尔得到海巴尔一块土地后,便就如何处理这块土地前来请教穆圣,说:“安拉的使者啊!我在海巴尔得到的这块土地确是我最宝贵的财富,我还未得到过比这更宝贵的财富。请你吩咐我如何处理?”穆圣说:“你若愿意,可捐作瓦克夫,将其收益施散于人。”于是,欧麦尔将那块地作了瓦克夫:“不得出售、不得转赠、不得继承,将其收益施散给穷人、亲属、奴隶、为安拉战斗或工作者、异乡人和旅客。管理人员可以从其收益中合理地食用或招待朋友,但不能用此生财。”
1、“瓦克夫”,阿拉伯语音译,也可音译为“沃格夫”,意为“捐公产”或“捐义产”。在中国亦称为“义地”、“义产”。瓦克夫的特点是以奉献安拉之名义永久性地冻结财产的所有权,明确限定其用益权,留作瓦克夫的土地、产业归安拉所有,只能用于弘扬主道事业,禁止出售、典当、抵押、继承、赠与等。
8、伊本•欧麦尔传述:欧麦尔说:“安拉的使者啊!海巴尔的那一百份,我还未得到过比这更宝贵的财富。我确已举意出散,请你吩咐我如何处理?”穆圣说:“你将土地捐作瓦克夫,将其收益施散于人。”
                   
第五节  借贷

9、艾布•伍玛迈传述:穆圣在辞朝宣讲中说:“借贷当还,保人赔偿,债务须清。”
10、赛姆尔•本•钟杜布传述:穆圣说:“谁借则当谁还。”
11、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穆圣说:“借贷当还,赠品当回。”
                   
第六节  寄存物

12、伊本•阿慕尔传述:穆圣说:“寄存之物无赔偿。”
                   
第七节  受托人能否经营赚利

13、欧勒沃•本•艾布•杰尔德传述:穆圣曾给他一块第纳尔,让买一只牲。结果他买了两只,一只又变卖了一块第纳
尔。于是,他给穆圣交了一只羊和一块第纳尔。穆圣为他做了祈祷,祝愿他买卖吉祥如意。后来,他即使买了黄土,都能赚钱生利。
             
第八节  转拨债务

14、艾布•胡莱勒传述:穆圣说:“富人拖欠债务是不义之举。如果有人将你们债务转拨给一位富人,就让他接受转拨吧。”
15、伊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富人拖欠债务是不义之举。如果有人将你们债务转拨给一位富人,就让他接受转拨吧。”

第九节 担保

16、艾布•伍玛迈传述:穆圣说:“借贷当还,保人赔偿,债务须清。”
担保人就是赔偿人,欠人的债务必须要偿还。”
17、伊本•阿巴斯传述:一人因十块第纳尔而缠住自己债务人不放,并且说:“誓以安拉!你不还债我不放你,除非你给我找个保人。”穆圣便作了保人。后来,这位债务人在约定时间来见穆圣,穆圣问他:“你从哪里得到这些金子?”他回答:“从矿藏中。”穆圣说:“我们不需要它,这些东西没有好处。”于是,穆圣替他还了债。
18、阿布杜拉•本•艾布•格塔德传述:曾有一位辅士归真后抬来请穆圣站哲纳兹,穆圣说:“你们给自己弟兄举行殡礼吧,因为他欠下债务。”这时,艾布•格塔德说:“由我担保!”穆圣问:“担保清偿?”艾布•格塔德说:“担保清偿!”当时,那人所欠债务是十八块第尔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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