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他俩)的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禁止乘骑食粪驼。(《艾布·达乌德圣训录》第2557段辑录,健全圣训)
另据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他俩)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禁止食用食粪驼的肉,饮用其乳汁。(《提尔密济圣训集》第1824段;《艾布·达乌德圣训录》第3785段等辑录)
骆驼除了高大的体格和坚强的耐力,还有温顺、乖巧等诸多特征,尤其是其忍饥耐渴的体质被美誉为“沙漠之舟”。骆驼为食草类动物,但也有吃粪便等脏东西的骆驼,被称为“食粪驼”(الجلالة)。
哈乃斐学派的教法判定
根据哈乃斐学派的教法规定:
第一,食用食粪驼的肉、饮用其乳汁、乘骑食粪驼,属于“受禁止的可憎”(مكروه تحريماً)。 即接近非法的严重可憎行为。伊本·阿比丁在《教法珍品注释》第1卷第223页中明确记载了这一判定。
第二,“食粪驼”的定义。 指以粪便等污秽物为主要食物的动物。如果动物只是偶尔吃粪便,则不属于食粪驼,其肉可食,如鸡等偶尔啄食粪便的情况。
第三,净化方式与时限。 如果食粪驼被隔离关养,喂以洁净的草料,直到其体内污秽之气消失、劣质的肉变得佳美、食粪驼的名称不再适用于它,此时其肉变为合法(حلال),乘骑也不再属于可憎。因为禁令的立法理由(علة الحكم)——肉质的污秽——已经消失。
关于净化所需的时长,哈乃斐学派规定:
鸡:关养三天,喂以洁净饲料。
羊:关养四天或一周。
骆驼和牛:关养十天(另有传述为四十天),喂以洁净饲料,直至污秽之气完全消失。
第四,立法理由。 哈乃斐学派学者指出,禁令的原因是肉质的污秽和气味。污秽物进入动物体内,使肉质变坏、气味变臭,因此被禁止食用和乘骑。一旦污秽之气消失,肉质恢复洁净,禁令的原因便不复存在。
食粪驼的教法判定体现了伊斯兰教法对饮食洁净的高度重视。禁令的设立是为了保护信士免受污秽之物的伤害,而净化的规定则体现了教法的灵活与慈悯——当污秽消除、肉质恢复洁净时,禁令随之解除。愿我们都能遵循教法规定,食用佳美洁净的食物,远离一切污秽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