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重申对穆斯林反歧视法 |
| 作者:网络翻译 资讯来源:www.islamonline.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7 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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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劳工部事务处向各级政府下达新档﹐针对“9-11事件”以来歧视穆斯林事件频频发生的现象﹐重申反歧视法﹐保护穆斯林在雇佣中不受信仰歧视。 劳工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发言人戴维‧格林伯格星期四7月31日在接受《今日美国》采访时说﹕“这个新档的目的是﹐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保证每个人都受到同等的待遇﹐使法律深入人心﹐人人知法﹐守法。” 他说﹕“我们事先发布通告﹐有言在先﹐以避免在雇佣中发生歧视事件。” 他说﹐这个档在上星期已经通过地方政府法送到了所有用人单位﹐要求他们遵守法律﹐平等对待各类工作人员﹐尊重他们的信仰。 这个档是对过去关于保护雇佣人员宗教信仰自由民权法案的重申。 根据这个法案﹐凡是雇佣人员有超过十五个人的地方﹐都必须依法办事﹐尊重劳工的信仰要求﹐例如“劳资双方互相协议﹐调整工作时间﹐保证雇员在工作期间的宗教祈祷和礼仪。” 新通告特别指明﹐劳工之中如果因为信仰的规则﹐应当允许他们保持宗教性质的衣饰﹐如穆斯林女子的盖头。 档明文禁止雇主以安全为借口对有宗教信仰的劳工增加更多的要求﹐“例如对穆斯林雇员或工作申请人﹐进行私人信仰背景的调查﹐增加与非穆斯林不同的考查。” 档中附属一份问答卷﹐要求所有雇主做书面回答﹐向他们提出的问题都是关于对劳工宗教信仰尊重的问题﹐特别是对待穆斯林的问题。 档提醒所有资方﹐凡有违背民权法案的事例将受到起诉﹐联邦法庭受理控告﹐依法审判﹐绝不宽容。 事务处在文件中叙述了发表这份新档的原因﹐是因为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收到宗教歧视的投诉数量急剧增加。” 档说﹕“与1992年财政年度相比﹐增加了一倍多﹐从1388案例增加到2007年财政年的2880个案例。” 档中特别指出最多的案例是来自各地穆斯林的投诉﹔穆斯林的投诉从1997年的398个案例增加到去年的907个案例﹐其中高峰出现在“9-11事件”之后的第二年2002年﹐高达1155个案例﹐不得不引起各方面注意。 文件中举例说﹕“纳希姆﹐是一家商业航空公司售票员﹐她因为戴盖头﹐经理勒令她辞职。 经理说﹐她上班时戴盖头﹐乘客可能把她看作是恐怖主义的象征。 她的工作受到压力﹐经理坚持要她摘去盖头﹐或者辞去工作。 但是﹐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向劳工部提出投诉﹐争取她的职工合法权益。” 档中另一个例子是一名叫哈林达的锡克教男子﹐他们的习惯是用细纱布缠头。 他在一家咖啡厅工作﹐老板勒令他摘去头巾﹐因为顾客误认他是穆斯林恐怖分子形象﹐使顾客心里产生恐惧。 档专指穆斯林说﹐他们是美国公民﹐应享受同等待遇﹐但是由于穆斯林的服装﹑信仰礼仪和生活习惯遭到许多无知者的歧视﹐使他们工作产生许多困扰。 根据美国民意测验机构普遍调查中心的统计﹐大多数美国人对伊斯兰和穆斯林都有负面看法﹐因此造成许多地方的雇主对穆斯林劳工歧视。 本档再次重申﹐每个公民在雇佣中都应享受同等待遇﹐因为宗教﹑种族或肤色而发生的歧视现象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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