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伊本•格里哈看到魔鬼伊布里斯在受刑。在这里作者详细描述了火刑的具体情况。“他被铁圈和铁链捆着,掌管火狱的天神不停地用铁鞭抽打他。只有掌刑者用刑时,他才缄默不语,闭着眼睛不看各种刑具,默默地承受着各种酷刑。火狱长用火铁钩烫他双眼,迫使他睁开,他眼睛被烫瞎后再给他一双眼睛,以便让他看到更加严厉的酷刑。”(309-310页)
其三是伊本•格里哈听诗人乌萨•本•哈杰尔向他描述在火狱中的情形:“火狱之火在燃烧,我被捆着,实在渴了,像河水一样的东西端到我的面前,我忍不住喝了一口,味道其苦无比。”(341页)
以上有关火狱的细节描写与《古兰经》中有关的内容是基本相同的。但作者不只停留在简单地叙述,而是发挥大胆的想象,塑造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君王、魔鬼、诗人,对火刑的具体情况及受刑者的种种表现和心态进行详细的刻画,描绘了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狱受刑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作者敢于在神治的社会,把曾是人治社会里的国王、君主打入火狱中受刑,闪射出中世纪人文精神的曙光,虽不能解决本质问题,但还是具有一定的警世意义。这也基于作者在尘世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面对社会的黑暗,只有借助超越凡人自身的力量,依赖于神化的人的统治管理来惩治人治现实社会里的暴君,以达到消除恶行,祛恶从善的目的。
麦阿里在《宽恕书》中以《古兰经》的善恶标准为切入点,把亡灵世界的芸芸众生分为两大类善人和恶人,通过表面层次上消融伊斯兰教最高经典《古兰经》天堂火狱意境,来继承古代阿拉伯人的价值择定;以能不能获得真主的宽恕为支点,来重点考察一些历史人物升入天堂、罚入火狱的原因,从这种价值取向在实践行为中形象化的体现,来达到对社会现实罪恶进行揭露和批判的目的。这是作者麦阿里把宗教意境——令人向往的天堂美景和令人生畏的火狱酷刑“异化”和具化的结果。正是由于麦阿里在天堂火狱观上的深刻思考,他的《宽恕书》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学者们考证,但丁的《神曲》很可能就曾受到《宽恕书》的影响。
无论是作为宗教经典的《古兰经》,还是以文学形式问世的《宽恕书》都对天堂火狱意境进行刻意描绘,建构了一个虚幻而又多姿的精神世界,把古代阿拉伯人对真、善、美的体验感悟和丰富的情感世界都展现出来了,包含着古代阿拉伯人强烈的生存意识,鲜明的审美理想和朴素的价值追求。
注释:
1 杨启辰主编:《<古兰经>哲学思想》,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07页。
2《古兰经》47:15(即第47章第15节,前者为章数,后者为节数,以后均按此体例),本文所引文《古兰经》均据马坚译本。
3 陈荣富:《比较宗教学》,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76页。
5.7 [埃及]塔黑尔•艾哈麦德•马科:《伊斯兰比较文学概要》,埃及人类社会研究中心1994年版,356页。
6 [黎巴嫩]汉纳•法胡里:《阿拉伯文学史》,郅溥浩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432页。
8 [埃及]艾哈麦德•艾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正午时期》第1卷,埃及复兴书店1978年版,97页。
9 科斯鲁为古波斯国王的称号。
10 季羡林主编:《东方文学史》上册,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313页
(编辑:深谷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