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圣训学》第二章 圣训的分类(二):羸弱圣训 羸弱圣训的法律效用
2014-02-14 09: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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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否执行羸弱圣训的问题,学者间产生了分歧。有些人认为既然是羸弱圣训,其可靠程度不高,就不应以穆圣的确切指示来看待,因此,不必执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提倡善行的羸弱圣训,执行其指示是可嘉的[110], 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11]:
(1)传述人不是极为羸弱的,如在系统中未出现撒谎者或认为有撒谎行为的人。
(2)圣训的精神有章可寻的。如传述的内容符合《古兰经》的明文原则。
(3)执行时不要认定它就是确凿无疑的圣训,只管认作它有可能是圣训。
因此,对羸弱圣训的执行是有条件的。倡导善行的羸弱圣训在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因为即使不把它当作圣训看待,倡导善行也是一件好事。但羸弱圣训绝不能作信仰的依据,即不能依羸弱圣训为依据建立宗教信条,因宗教信条不能有丝毫的疑虑和含糊。
所以,根据众圣训学家和法学家的主张,健全圣训和优良圣训是不可怀疑的圣训,应无条件地接受,应遵守它的教导,而羸弱圣训则不宜笼统接受,只是有条件地接受其弃恶扬善的部分。
羸弱圣训的种类很多,下一章我们将着重讲羸弱圣训的各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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