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真
张维真,回族,甘肃临夏人。中国著名的穆斯林学者。 1963年生于甘肃临夏(河州)。 1982—1985年,在临夏外国语学校(原中阿学校)学习。 1986—1992年,学习于巴基斯坦国际伊大阿拉伯语言文学系。 1993—2004年,相继任教于甘肃临夏外国语校、广河外语职业学校等。 2004—2010年任纳家营伊斯兰文化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临夏外国语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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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本·盖伊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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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03:51:32 【来源:瀚歌】 点击:

第三节  伊本·盖伊姆的法学学派

伊本·盖伊姆的大部分传记都说他是“罕百里学派” ,因为他成长于罕百里派学校,从这些学校汲取知识,加之他的家庭归属于这个学派,他的父亲因此而担任昭齐亚学校的最高职位。但伊本·盖伊姆长大成人,接触了谢赫伊本·泰米叶之后,他的学术生活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并非是说他放弃了这个学派,而是说他开始重视古兰经、圣训的证据,以证据为中心,哪怕违背自己的学派。

这是伊本·盖伊姆沿着自己老师伊本·泰米叶的道路,所迈出的重要一步。而当时所有学派的人都坚持自己的派别,不去运用思维,也不去寻找证据。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依赖学派内部的证据,在学派证据之间作出选择,充其量做一个囿于学派的演绎者(穆吉泰西德)。

然而,像自己的老师一样,伊本·盖伊姆已经超越了这个界限,开始追寻证据,并且向读者介绍自己的著作,呼吁他们支持这一道路,忠告他们接受真理,不管真理来自哪里,也不管出自何人之口。

他在《修行者的等级》中说:“读者啊,你在受益,而作者在受罪,你在收获,而作者在承担后果。如果本书中有正确的内容,有真理的成分,你就接受它,只看它的内容是否正确,而不要管它是谁说的。真主谴责这样一些人:他们如果看到自己讨厌的人说出真理,就断然拒绝;如果看到自己喜欢的人说出真理,就欣然接受。一位圣门弟子说:哪怕你不喜欢的人说出真理,也要接受;哪怕你喜欢的人说出谬论,也要拒绝。”

伊本·盖伊姆以这种方式培养他的读者去遵循真理。如果有证据支持的真理是追求的目标,那么学者理应追随真理,不管它来自何方。因此他忠告穆夫提(教法说明官)说:“穆夫提应当畏主守法,谨防将来站在真主面前的那一天。他明明知道某个问题中其他学派更为可取,就不要盲从自己的学派,以自己的学派给问询者解答判例。为了升官发财,他竟然放弃其他更为可取的判例,因而欺瞒真主、使者、问询者和自己。而真主不会引导欺诈者,不会让欺诈者进入乐园。宗教便是忠告。欺诈违背宗教,一如撒谎违背诚实,谬误违背真理。”

如果之前的内容是对读者的忠告,那么这段话语是对穆夫提的忠告。然后伊本·盖伊姆提出自己的方法论。他说:“常常遇到一些律例,我认为它的断法不同于我们的学派,于是我会按照自己认为的观点作出判断,会选择自认为更强的主张,并且说:这才是正确的主张,更值得采纳。成功来自真主。”

就这样,伊本·盖伊姆虽然尊重法学学派及坚持学派的人,但他总是恪守证据,加之渊博的学识,已经进入演绎家的行列。因此,《金沙》的作者给伊本·盖伊姆立传时说:“他是罕百里派法学家,而且是绝对的演绎家المجتهد المطلق 。”

邵卡尼给他立传时说:“他是谢姆斯丁·本·盖伊姆,罕百里学派,大学者,绝对的演绎家,著名著述家。” 提到伊本·盖伊姆的著述方法时,邵卡尼说:“他对一个问题的研究面面俱到,鸿篇巨制,其他人望尘莫及。那些喜欢言之有据的人,对他的阐述心悦诚服,茅塞顿开。”《历史的烟尘》的作者说:“尔达维为伊本·盖伊姆立传时说:他是绝对的演绎家,古兰经注释家,诸多学科中都有精湛的著述。”

这是学者们对伊本·盖伊姆学派归属问题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他是罕百里学派,没有摆脱该派的范围;部分学者认为他是学派内部的演绎家;部分学者又把他提高到绝对演绎家的高度。我认为,伊本·盖伊姆的前述话语已经对自己做了定位,他说:“常常遇到一些律例,我认为它的断法不同于我们的学派,于是我会按照自己认为的观点作出判断……”

他首先考察学派,如果证据在学派一方,就采纳学派的主张;如果证据在另外一方,就采纳其他的主张。总之站在有证据的一方。如果证据在学派一方,学派的主张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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