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仰学
根据伊本·拉基布的描述,伊本·盖伊姆“精通信仰学”;根据伊本·凯西尔、苏尤提的描述,伊本·盖伊姆谙熟“两个乌苏里”。“两个乌苏里”即信仰学和法源学。信仰学关乎真主的属性、先知的圣品、信仰前定以及信仰中人所共知的内容。
信仰学方面,伊本·盖伊姆没有传统模式的著作,但他的《前定、哲理与解析》涉及前定问题,是该书研究内容的一部分;还有一个手抄本,书名是《真主美名诠释》,与信仰学有关。
他的著作《抨击哲赫米亚派、否定属性派》,涉及信仰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真主高于一切”,全书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为了强调和证明这一问题,作者汇集了这方面的古兰经节文、众先知语言、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话语,四大伊玛目及其他人的观点。他说:“谢赫伊本·泰米叶说:古兰经、圣训、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语言,以及各个伊玛目的语言,或明示,或提示,无不说明一个内容,那就是真主高于一切,真主在阿尔什之上,在穹苍之上。”[ 伊本·盖伊姆:《箴言汇集》,第6段。]
如果我们没有拥有伊本·盖伊姆的某个著作,那么并无大碍,因为伊本·盖伊姆在他的许多著作、特别是关乎苏菲学的著作中对信仰问题都有涉及。在伊本·盖伊姆看来,信仰学与苏菲学关系密切。
我认为有必要记述这位伊玛目对信仰问题的部分探讨,这有助于我们了解他的方法论。
伊玛目伊本·盖伊姆说:“在古兰经中,真主号召人们通过两个途径去认识他:其一是观察真主的造化;其二是思考古兰经节文。前者是观看、思考的迹象,后者是聆听、理解的迹象。第一个途径,如古兰经说:‘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改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能了解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2:164)古兰经中此类节文很多。第二个途径,如古兰经说:‘他们何不思考古兰经?’(4:82)‘这是我所降示的一本吉祥的经典,以便他们思考经中的节文。’(38:29)类似节文也很多。”[ 伊本·盖伊姆:《抨击哲赫米亚派、否定属性派》,第51页。]
伊本·盖伊姆(愿主慈之)说:“认识真主有两种:第一种是承认型认识,这方面全人类一致,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顺从者还是违抗者。第二种是行动型认识,有了这种认识,一个人必然对真主愧疚,必然喜爱真主、牵念真主、渴望见到真主、敬畏真主、归依真主、依恋真主,舍弃被造物而倾向真主。”
“这一认识有两个广阔的领域,其一是思考、参悟全部古兰经的节文,理解真主的启示和先知的诠释。其二是思考真主造化的世界,从中参悟真主的智慧、全能、慈爱、善待、公正和公平。这一认识的结晶是理解真主的美名,它的完美无缺,真主独具这些美名,这些美名关乎创造和命令。从而理解真主的一切命令和禁戒,他的前定和法则,他的美名和属性。‘这是真主的恩典,他把它赏赐他所意欲赏赐的人,真主是有宏恩的。’(62:4)
他说:“通过真主的语言去认识真主的人,最善于认识真主。这样的人对真主的认识是:真主具备了完美的属性,庄严的德性,无与匹敌,没有缺陷和缺点。真主拥有一切美好的名称,一切完美的属性,意欲做什么就做什么,高于万物,与万物同在,全能于万物,维持万物。比万物更大,比万物更美。他是最仁慈、最能够、最善于判决的。古兰经降示,就是为了让人们认识真主,认识通往真主的道路。”[ 伊本·盖伊姆:《箴言汇集》,第105段。]
“真主具有尊严、大德,掌管一切、圣洁无比、健全无限,他创造天地50000年前就预定好万物的一切定份,如万物的给养、期限、影响和行为,分配好人类的生计和财产。创造昼夜之前他的阿尔什在水上,他决定了一切,注定了一切,对笔说:你写吧!于是笔写下了历代、历年世界上发生的一切。”
“然后,真主在六日内创造了天地万物,然后升上伟大的阿尔什,独自安排人类的幸福与不幸,生存与灭亡,得与失,生与死,浮与沉,荣与衰。天地间的一切无不诉求于他,他日理万机。”
“真主的仁慈、全知包罗万象,他的恩惠、慷慨、和蔼囊括万物,他治理万物,掌控万物,人类的眼睛无法看到他的真容,人类的理性无法洞彻他的真谛,无数证据在证明万物不可能与他相似。”
“他是前无始、后无终的,他是至显、至隐的,他是永生的、自立的,他永不睡眠。他掌握份额的高与低,夜晚的善行及时到达他,白昼的善行及时被他接纳。他的屏障是光,假如屏障揭开,万物尽皆燃烧。他是最临近的见证者,最亲近的保护者,最伟大的监护者。”
“对他而言,一切心灵洞若观火,一切秘密毫无遮蔽,一切隐私一览无余。每个人需要他、渴求他,直到永远。”
“他是真主,独一无二,他没有匹敌,没有同类,没有伴侣,没有子嗣。他是独一的,无求的,他独具受拜的权力,独具造化和养育的权力。他绝对不像万物。”[ 伊本·盖伊姆:《前定、智慧与解析》前言。]
这是伊本·盖伊姆对信仰所做探讨的一些例子。他首先谈到认识的途径,求证的方法;其次谈到认识真主的两种类型;之后谈到从真主的语言认识真主;然后谈到从真主的属性认识真主。与此同时,他为这门学科设置了一些基础,他说:
“一个人的得救、成功和幸福取决于两种认主独一,它们是古兰经的核心,是真主派遣使者的前提,是历代众先知所倡导的内容。其一是认识、信仰方面的认主独一,包括信仰真主的一切属性,认定这些属性中真主不像万物,真主不可能有任何残缺的属性。其二是只能敬拜独一无二的真主,一心一意喜爱真主、忠于真主、敬畏真主、期望真主、托靠真主,认真主为主宰、受拜者、监护者,不要把任何事物与真主对等。”
“在两个‘忠诚’章中,真主提到了这两种认主独一:‘不信道的人们啊……’这一章包含了意志、行为的认主独一;‘你说:真主是独一的……’这一章包含了认识、认知的认主独一。这两种认主独一相辅相成。”
“认识、认知的认主独一有两个对立面,一是否认真主的属性,二是比拟真主的属性。谁否认了真主的属性,谁就报废了自己的认主独一;谁把真主比作被造物,谁的认主独一就不复存在。”
“意志、行为的认主独一也有两个对立面,一是不喜爱真主、不归依真主、不托靠真主,二是举伴真主,舍弃真主,而把奥利亚(真主的挚友)作为说情者。在古兰经中,真主不止一次把两种认主独一相提并论。”[ 伊本·盖伊姆:《抨击哲赫米亚派、否定属性派》,诠释书局,第49—50页。]
这是信仰的主要成分,我把其中的一些例子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对这位伊玛目对信仰的阐述方法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但愿真主拨派某人,从伊玛目的著作中筛选出信仰的款项,加以整理、组合和润色,采用伊玛目这种明快的语言,远离专业术语和繁文缛节,为穆斯林大众奉献一份学术宝藏。
四、法源学
伊本·盖伊姆的传记作者一致称他为“法源学家”。查阅他的书目,法源学方面他有两部著作,一部已版,就是《演绎者的资历》;另一部是手稿,就是《演绎与因袭》。《演绎者的资历》是伊本·盖伊姆最重要的两部著作之一,另一部是《来世川资》。
《演绎者的资历》中,作者汇集了作为法源学成分的所有问题,对这些问题加以详尽的阐述和求证。但是,作者不仅仅在此书中谈及法源学,而且在其他著作中也有所涉及。我们对谢赫伯克尔·艾布·宰德的《伊本·盖伊姆法学导读》一书中《法源学、法源学规则和法学规则》一章作一鸟瞰,就会发现伊本·盖伊姆的任何一本著作,或多或少,都对法源学有所涉猎。
个中原因,也许是作者在著述中总是依赖证据,而法源学规则、法学规则与证据无异。因为一个规则的产生,有赖于大量的证据。因此他的著作中法源学和法学规则比比皆是。有时候,他不仅仅记述这些规则,而且写出一些完整的专题研究。在第五章中,我们将详细谈到《演绎者的资历》。
我们应该把《治理方法》和《律例途径》纳入这个题目的范围之内,前者已经出版,后者仍是手稿。《治理方法》涉及律例的一个细则,即确认案件的种种途径。目前流行叫法是“诉讼的原理和确认的途径”。这部著作是这个领域独特而珍贵的文献,我们将在第五章详述它。
五、法学
伊本·盖伊姆以“法学家”著称,这无可非议,但他却没有传统意义的法学作品。他的法学研究散见于他的各个著作。
伊本·盖伊姆无疑阅读过伊本·古达玛的《法学大全》和《法学集锦》,但他不满意用这种模式去著述,我觉得其中的原因是:(一)他发现伊斯兰书籍中这种模式已经足足有余;(二)他的风格是依赖证据,而证据不总是在罕百里学派一边;(三)在学派意识鼎盛时代,假如他按照自己的方式,以证据为核心,写一部著作,那么谁来读这部著作?谁来受益?这样一部著作,不可能得到当时所流行的学派认可。因此,他选择在其他研究中注入自己的法学观点,在著述中自然提及法学内容及其证据。
证明这一点的是,伊本·盖伊姆在《来世川资》中涉及“功课学”时,没有依照一般法学家的模式,而是采用了一种新颖的方式,那就是描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对功课的具体做法。因此,他把各章命名为《先知对某事的做法》。许多人付出努力,去证明这种法学的意义,或把这种法学汇集一处。这是下一节所要谈及的内容。
六、圣史
《来世川资》被认为是圣史作品。如前所述,它是伊玛目伊本·盖伊姆最重要的两部作品之一。
学者们对这部著作颇多好评,谢赫艾布·哈桑·纳达维也对它十分看好。纳达维说:“我认为,在安萨里的《圣学复苏》之后,没有人写过行为、改革方面如此全面的著作。而且,在传述考证、系统追溯、古兰经与圣训的协调一致方面,《来世川资》要超过《圣学复苏》。”[ 艾布·哈桑·纳达维:《伊斯兰思想家、宣教家评传》,卷2,第267页。]
伊玛目伊本·盖伊姆非常重视圣史,认为它是介绍先知的媒介之一。古兰经命令穆斯林把先知作为他们的榜样:“希望真主和末日,并且多多记念真主者,你们有使者可以作为他们的美好榜样。”(33:21)
为了仿效先知,就必须对先知的生平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先知的功课方式,先知的日常行为,先知对待家庭的态度,等等。伊玛目伊本·盖伊姆为此写了这本书。他在该书前言中说:“如果一个人在两世的幸福取决于仿效先知(愿主福安之),每个人珍惜自己、珍视自己的幸福和成功,就应该对先知的生平、教诲和引导有一个起码的了解,成为先知的追随者,不至于沦为无知者。人们对先知的了解不外乎三种:或了解很少,或了解很多,或一无所知。真主把特恩赐予他所意欲的人,真主是具有宏恩的。”[ 伊本·盖伊姆:《来世川资》,卷1,第69页。]那么,最起码,穆斯林要认识先知的一些基本教诲,从而有幸成为先知的跟随者,不至于对先知及其生平纯粹无知。
不仅如此,伊本·盖伊姆还提出更高的要求。他说:“当一个人一心趋向真主,就会喜爱先知(愿主福安之),使先知的精神统辖自己的心灵,把先知作为自己的伊玛目、导师、教授和楷模,就像真主把先知作为使者、世人的引路人。因此,他就明白了先知的生平、先知的处事原则,启示怎样给他降示,认识了先知的品格、道德,先知言行举止中的礼节,先知怎样睡觉,怎样醒来,怎样履行功课,怎样与家人、圣门弟子相处,乃至自己似乎与先知在一起,成为圣门弟子中的一员。”[ 伊本·盖伊姆:《修行者的等级》,卷3,第268页。]
这就是一个穆斯林的追求,甚至把自己视为与先知在一起,成为圣门弟子的一员。只有认识、体验了伊本·盖伊姆所叙述的前述内容,一个人才会达到这一境界。这意味着,伊本·盖伊姆所指的圣史并不仅仅是像传统圣史那样,除了记述逐年发生的事件别无所有,而是在记述事件的同时并不忽视先知的品格和美德。
在本书第五章第二节中,我们将详细涉及《来世川资》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