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姆·哈比拜(愿主喜悦她)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مَنْ حَافَظَ عَلَى أَرْبَعِ رَكَعَاتٍ قَبْلَ الظُّهْرِ وَأَرْبَعٍ بَعْدَهَا حَرَّمَهُ اللَّهُ عَلَى النَّارِ
“谁坚持在晌礼前礼四拜、晌礼后再礼四拜,安拉便使他免遭火狱。”——艾布·达吾德、提尔密济、奈萨仪、伊本·马哲和艾哈迈德辑录。伊玛目提尔密济评定为“良好且真实”,伊本·巴兹教长裁定其传述链正确,谢赫阿尔巴尼评定为正确。伊斯兰网指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学者将其评定为羸弱。”
圣训中“晌礼后再礼四拜”,需要从哈乃斐学派教法层面精确理解其层次。
根据伊本·巴兹教长的阐释,晌礼的“被强调的圣行”(الرواتب)共计六拜:晌礼前四拜,晌礼后两拜。这是先知(愿主福安之)一直坚持的圣行。阿依莎传述:“先知在晌礼前从不放弃四拜,在晨礼前从不放弃两拜。 ”(布哈里辑录)
而圣训中提到的“晌礼后再礼四拜”,指的是在被强调的两拜之外,再礼两拜可嘉的圣行,两者共同构成四拜。卡迪·伊亚德在《مرقاة المفاتيح》中明确指出:“晌礼后的四拜中,两拜是被强调的,两拜是可嘉的。”
因此,晌礼后圣行拜的正确实践是:先礼两拜“被强调的圣行”,再礼两拜“可嘉的圣行”,共同构成圣训所许诺使人“免遭火狱”的完整四拜。 若只礼两拜,则完成了“被强调的圣行”;若礼四拜,则完整地遵循了圣训的教导。
关于晌礼前四拜的完成形式,哈乃斐学派有独特的规定。 根据哈乃斐学派主流意见(艾布·哈尼法、艾布·优素福、穆罕默德),晌礼前的四拜应当以一次“赛俩目”完成——即连续礼四拜,只在最后一拜的末坐中出“赛俩目”。其依据是圣门弟子们对晌礼前四拜的坚持如同他们对禁止娶姐妹同时在婚约中的坚持一样,是一致公认的公议。沙斐仪学派和罕百里学派则认为应当以两次“赛俩目”完成。中国穆斯林遵循哈乃斐学派,晌礼前四拜以一次赛俩目完成。
关于失去晌礼前四拜的还补,哈乃斐学派有明确的裁决。 阿依莎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若失去了晌礼前的四拜,他会在晌礼后还补它们。 ”(提尔密济辑录,评定为“良好”)哈乃斐学派法学家伊本·穆杜德·摩苏利在《الاختيار لتعليل المختار》中明确指出:“晌礼前的四拜,若失去了,在晌礼后还补。 ” 在艾布·优素福看来,应当在晌礼后两拜之前还补;在穆罕默德看来,应在两拜之后还补。
晌礼之前的时间是天门被打开之时。 阿卜杜拉·本·萨伊布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在太阳偏西之后、晌礼之前礼四拜,并说:“这是一个天门被打开的时刻,我喜欢在这个时刻我的善功被升起。 ”(提尔密济辑录,评定为“良好”)
同时,圣训也告诉我们使者所有的圣行拜几乎都是家里完成的,在清真寺他只参加集体主命拜。 宰德·本·撒比特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当在家中礼拜,因为除了主命拜,最贵的拜是家中礼的拜。 ”(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
关于“免遭火狱”的教法含义, 圣训翻译百科全书指出:“逊奈大众派在对待此类‘应许’圣训时所遵循的原则是:应当将其理解为针对那些在认主独一的状态下去世的人;其含义是‘不永居火狱’。”犯有罪过的认主独一者虽应受惩罚,但若受到惩罚,也不会永远停留在火狱之中。
在当代社会,以坚持圣行拜完善主命拜、以晌礼前的功修迎接天门开启之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以“被强调的圣行”完成晌礼前后的圣行拜,遵循哈乃斐学派关于晌礼前四拜以一次“赛俩目”完成的裁决,以在家中礼拜的方式使家庭充满吉庆,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