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依莎的传述:她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
مَا مِنْ مَيِّتٍ يَمُوتُ فَيُصَلِّي عَلَيْهِ أُمَّةٌ مِنَ الْمُسْلِمِينَ يَبْلُغُونَ مِائَةً، كُلُّهُمْ يَشْفَعُونَ لَهُ، إِلَّا شُفِّعُوا فِيهِ
“一个亡人,只要有一百个穆斯林的群体为其站殡礼,大家都为他央情,他们的央情被承领。 ”——穆斯林辑录(第947段),艾布·达吾德亦收录(第3116段)。
关于“央情被承领”的教法含义,需要精确理解。 圣训中“شفعوا فيه”(他们的央情被承领)指的是安拉接受他们的求情,饶恕亡人的罪过。伊玛目脑威在《穆斯林圣训注释》中指出:“圣训表明,为亡人求情的人数越多,求情被安拉接受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安拉对亡人的慈悯,也是安拉对信士集体求情的尊重。 ”这一许约不意味着亡人无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是表明安拉以祂的慈悯和慷慨,接受信士们为亡人的求情。
与这段圣训相补充的还有以下传述: 穆斯林辑录的另一版本中,先知说:“只要有四十个不以任何物配主的穆斯林为一个亡人站殡礼,安拉就接受他们为他的求情。 ”(穆斯林辑录,第948段)马立克·本·胡拜拉传述,当他为亡人站殡礼时,若人数稀少,他便将他们分成三排,然后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凡有三个班次的穆斯林为一个亡人站殡礼,他必得(天堂的保证)。’ ”(艾布·达吾德第3166段,提尔密济第1028段)伊玛目提尔密济评定为“良好”,伊玛目哈基姆评定为“按照穆斯林的条件是正确的”。 这些传述并不矛盾——先知先告知了“一百人”的许约,后又告知了“四十人”,甚至“三排人”(即使人数少于四十)的许约,体现了安拉对亡人的慈悯的逐步展开。
圣训要求和鼓励穆斯林大众积极参加穆斯林同胞的殡礼,也有很多地方一旦有殡礼几个清真寺便汇聚在一起进行。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殡礼中班次越多越好——因为班次越多,为亡人求情的人就越多。伊本·阿比丁在《رد المحتار》中指出:“殡礼中增加班次是被推荐的,因为班次越多,求情者越多,对亡人越有益。 ” 学者们还指出,殡礼的“三排”是被特别强调的,因为圣训说“凡有三个班次的穆斯林为一个亡人站殡礼,他必得(天堂的保证)”。
另外殡礼的班次和礼拜的班次有区别,礼拜的时候第一班次的回赐最大的,殡礼刚好相反最后一班次回赐最大。
这一裁决在哈乃斐学派教法中是完全正确的,且有明确的教法依据。 伊玛目哈斯卡菲在哈乃斐学派权威教法典籍《الدر المختار》中明确指出: “殡礼最优越的班次是最后一班,以示谦卑。”(وافضل صفوفها آخرها اظہاراً للتواضع) 伊本·阿比丁在注释中进一步阐述:“正如在其他礼拜中第一班最优越,在殡礼中最后一班最优越——因为殡礼的本质是求情,而最谦卑者的求情回赐最大。 ” 哈乃斐学派教法裁决平台明确确认:“是的,殡礼的最后一班是最有回赐的。 ”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裁决与“第一班最优越”的原则并不矛盾。 伊本·阿比丁在《رد المحتار》中回应了学者们的疑问:圣训“男子最好的班次是第一班,最差的是最后一班”(穆斯林辑录)特指“一般的礼拜”,而殡礼有其特殊性——殡礼的本质是杜阿和求情,而非一般的功修形式。 因此,殡礼的班次尊贵与一般礼拜的班次尊贵各有其适用领域,不应混同。
其原因是礼拜是为自己求饶,每个人都应该觉得自己比任何人更需要第一个跑向安拉叩拜求饶。而殡礼则是对别人(亡人)的求饶,是属于求情。 每个人都会觉得别人在安拉跟前比自己有情面,故让别人上前自己退居最后一班次。学者们进一步指出,站在最后一排的人,在外表上显得最为谦卑——殡礼是替亡人向安拉求情,最谦卑者的求情最为安拉所接受。 此外,站在最后一排的人为增加殡礼的班次(排数) 做出了贡献——而殡礼的班次越多,对亡人越有益。
关于殡礼班次的数量,哈乃斐学派规定奇数班次属于“被推荐的”。 哈乃斐学派教法典籍《مراقي الفلاح》规定:“若人数众多,应当排成奇数班次——五排、七排、九排。 ” 其依据是马立克·本·胡拜拉的实践——他将稀少的人数分成三排,并引述圣训“凡有三个班次的穆斯林为一个亡人站殡礼,他必得(天堂的保证)”。
在当代社会,以积极参加殡礼体现穆斯林之间的团结与互助、以谦卑的姿态为亡人求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友善”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积极参加殡礼、组织班次、为亡人求情,遵循哈乃斐学派关于殡礼班次的教法裁决,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