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法蒂玛家里的食物所剩无几,快要断炊了,法蒂玛把仅有的一点吃的留给了孩子,而她自己忍饥挨饿。第二天,阿里吃完饭,还感觉不饱,便叫法蒂玛再给些吃的,法蒂玛把家里无炊下锅的事告诉了阿里,阿里对法蒂玛说:“你怎么不告诉我呢,以便我想办法解决。”法蒂玛说:“我不希望给你增加负担。”
阿里便出去向一位朋友借了一个迪纳尔,准备到市场上去购些食物。但走到半路上遇到圣门弟子米格达德,他也因为家里没有吃的正愁眉不展,不敢回家。于是阿里又把手中仅有的一个迪纳尔施舍给了他,自己却空着手回家。
阿里与法蒂玛夫妻恩爱,互相体贴,互相帮助。法蒂玛操持家务,培养孩子。阿里跟随穆圣四处奔波,宣传伊斯兰教,劝化人们放弃迷信,归信安拉的宗教,或奔赴前线,抵抗多神教徒的进攻。阿里回到家里,经常帮助法蒂玛做家务。伊玛目·萨迪格说:“阿里担柴挑水,法蒂玛磨面做饭。”多么和谐美满的家庭!
慷慨好施的法蒂玛
穆圣生活的年代,社会分配极不公平,部落贵族挥金如土、妻妾成群、奴仆蚁集,而平民百姓一贫如洗、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到处都是乞丐。穆圣在奉安拉之命宣传伊斯兰教后,极力维护奴隶和穷人的权力,大力宣传乐善好施的思想,以建立社会公正,维护穷人应有的权力。穆圣的女儿法蒂玛也像她父亲一样,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奉献在安拉的道路上,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帮助那些穷人。只要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慷慨解囊,有时甚至宁愿自己饿着,也不让伸手乞讨的穷人失望或空手而归。在施舍方面法蒂玛的确为穆斯林树立了榜样。历史书上关于法蒂玛施舍济贫的事迹数不胜数,这里列举几例。
法蒂玛结婚时,穆圣用阿里的聘礼给法蒂玛买了一件新衬衫,在新婚当天的晚上,法蒂玛正在礼拜,突然有一位穷人来到门口大声说:“先知的后裔啊!请你帮帮我,哪怕是给我一件旧衬衫。”
法蒂玛只有两件衬衫,一件是她穿了多年的旧衬衫,另一件是她父亲穆圣为她的新婚买的新衬衫。法蒂玛舍不得把父亲的礼物赠给门口的穷人,准备把那件旧衬衫施舍出去。但她立即想起了《古兰经》第三章92节经文:“你们绝不能获得全善,直到你们分舍自己所爱的事物。”她立即改变了主意,把那件新的衬衫施舍给了那个穷人。
第二天晚上,穆圣看到女儿穿着原来的那件旧衬衫,就问她:“你怎么不穿我送你的那件新衬衫呢?”法蒂玛说:“我施舍给穷人了。”“如果你为你的丈夫穿上那件新衬衫不是更好吗?”穆圣问法蒂玛,法蒂玛回答说:“我从你身上学到了奉献精神,我的母亲赫迪哲把自己的所有钱财都给了你,你又把钱财全部奉献在安拉的道路上,以至你身无分文,甚至有一天,一位穷人来向你乞讨一件衬衫,你连一件衬衫都没有,对自己手中没有东西施舍给穷人而感到内疚。所以安拉降启示说:‘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开,以免你变成悔恨的受责备者。’(17:29)”穆圣被法蒂玛的虔诚感动得流下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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