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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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21:14:44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红河地区回族主要是13世纪中叶随忽必烈入滇的回回军和随赛典赤来云南的回回,其次是明代沐英征滇留居云南的回回。随蒙古族一起进入云南的回回,为军者是“探马赤军”的一部分,为官、为商者称为“回回人”、“色目人”、“回纥”、“畏吾儿”等。

  元时随军进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回回比例最大,而游宦经商前来的只是少数。明代随沐英来云南的回回,落籍红河州境的很多。建水马家是回回大姓,先世是明初征云南的将士。泸西县回族是随注英入滇落籍的江南回回和陕西回回,他们主要分布在桃园、卫民、大红杏、大直邑、小河、栗树和巨木村等。沙甸初名黑角林或黑角棚,嘉靖年间,回族金姓、白姓乃始由石屏迁来。开远城关回民赛姓于明朝中期,其祖任官阿迷后留居。弥勒回民明末从建水、通海、泸西、昆明等地陆续迁入。石屏回民系赛典赤后裔随军进入,今已600多年。

  回族长期习用汉语文,阿拉伯文、波斯文仅用于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时使用。回族穆斯林除禁忌的食物外,一切生活准则都依《古兰经》而令行禁止。《古兰经》禁止崇拜偶象、巫卜、算命、淫乱、偷盗、说谎、自杀、饮酒、赌博、诬陷、背谈等,故回族对任何人或物不鞠躬,不叩头(拜),家史字画切忌挂有人物形象或有有生命的飞禽走兽。家中挂有人像,在念经、礼拜时要用纸或布盖上。饭席上除祖孙辈可同席外,叔侄辈不能平起平坐。

  回族饮食遵循伊斯兰教教义。禁食猪肉、自死物、血液和酒。反刍的吃草的兽类,吃粮食的禽类,如牛、羊、驼、鹿、兔、鸡、以及水中的鱼虾等都可以吃。但凡吃肉的、有爪子、不反刍的兽类都不能吃。回族由于生活特点、宗教信仰与其他民族不同,聚居的地方多自成街区和村落,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村寨,回族也是聚居在一边。布局多为坐北朝南或坐东向西的庭院。中间一间是中堂,多用来接待客人、诵经或家庭议事、吃饭等。中堂墙上均挂有阿拉伯文的艺术字幅或镜屏。靠墙置一满长条香桌,香桌上正中放一香炉,供诵经和悼念亡人等宗教活动上香之用。香桌上还放有《古兰经》,有吉祥安宁、镇家宝之意。堂中八仙桌上首所置靠椅,为长者平时专座和长者陪同阿訇或贵宾之用,俗称“上席”或“上面”。正堂两厢为主人及长子卧室,卧室内建有用水塘,作洗“大净”、“小净”处,铺砖置管将污水引出室外。卧室卧室铺床方向伸腿一方忌朝西方。
节日、宗教信仰

  开斋节。阿拉伯语叫“尔代费台勒”,时间为伊斯兰教历十月初,是庆祝斋功胜利完成的日子。每个穆斯林在“开斋节”这天,必须完成两件“瓦直布”(当然):一是交付一定数额的开斋税,散发给生活贫困者、学生、为宗教工作的人等;二是举行开斋节的拜功。男女都穿上节日盛装集于清真寺,由教长宣讲天经、圣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及教规教义,教育回民爱国爱教,增强民族团结。

  古尔邦节。意为“献牲”(即宰牲献祭的意思),阿拉伯语叫“尔德艾祖哈”。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八日至十二日这段时间,全世界的穆斯林有经济能力者要汇集麦加“克尔白”朝觐,学习易卜拉欣圣人为遵主命而献子和易司马仪圣人为真主命而献身的精神,感念真主命哲白依来天仙以羊代替。节日期间,除了宰牲献祭外,还要到清真寺举行会礼。

  圣纪节。是希吉拉历的三月十二日,既是穆罕默德的诞辰,又是穆圣逝世之日,因此又称“圣忌日”。各地回民是日举行圣诞纪念活动,诵读《古兰经》,赞颂、讲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学习穆圣艰苦奋斗的精神,宣扬其高尚的品格等。

  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是阿拉伯语(Islam)的音译,意为“顺从”、“皈依”、“和平”、“安宁”,既顺从真主;教徒称“穆斯林”,即信仰安拉(真主)、服从先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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