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社区及其伊斯兰文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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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20:21:56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 点击:

摘要:明清时期是广州回族社区的建立和稳定阶段,社区的建立者以军人为主,夹杂商人、传教士、游学者等,他们在宗教生活方面受到一定的优待,在建立社区的过程中,与国家权力形成比较顺畅的互动,奠定了日后广州回族社区的基础。随着外来人口尤其是中外传教士或游学阿訇满拉的进入,广州的伊斯兰文化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迁,在逊尼派教义学占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带有一定的苏菲派倾向和什叶派特征。 

  考述广州回族的来源,由于元代以前资料缺乏,根据现存文本和家谱等资料,穆斯林先民的后裔去向大致为如下几方面:一是随着蒲寿庚家族迁往泉州等东部沿海城市;二是留居广东的南海等县;三是散落到广东附近的地方。他们的后裔很多都发生了较深的涵化,如南海县蒲氏后裔基本上与当地汉族同化,失去了民族特征。根据现有文本和田野调查发现,广州回族的来源和形成主要是在明清时代,其身份特征主要是来粤的将士,他们继唐宋番客留居广州所形成的蕃坊之后,扩大和重构了广州历史上的穆斯林社区,奠定了日后广州回族社区的雏形。他们的特殊的身份特征,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权力介入社区的建构过程,对上他们要服从明清王朝的军事和生活管理,以国家利益为重;社区内他们作为穆斯林的一分子建构社区,以延续信仰,保存文化符号,他们成功地扮演了作为国家利益维护者和信仰者的双重角色。 

  除了军人以外,这一时期也有其他职业者的进入。明代实行海禁的原因比较复杂,而且时断时续,这一时期海上私人贸易仍未中断,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起由京城差遣来粤的太监韦眷监管广东市舶司事,前后达十四年之久,他同“回回番商有较频繁的接触。他与撒马儿罕贡使的勾结合伙走私。接受撒马儿罕贡使的贿赂、侵克天方回回海商阿力的巨万财物诸事”,①反映了明代同伊斯兰世界仍有零星接触,从而可以断定这时仍有少量外来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活动。较之唐宋时期政府设置市舶司以招徕远人,以致广州番商云集的状况,明朝管理海①

  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社区及其伊斯兰文化变迁

  海外贸易已大为不同。明王朝的闭关政策基本上禁绝了回族先民同海外的联系,中阿关系从此一蹶不振。同时,1258 年蒙古铁骑灭亡阿巴斯王朝之后,整个阿拉伯世界四分五裂,战乱纷扰。其后突厥势力兴起,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对外交往主要是欧洲大陆各封建王国。葡萄牙、西班牙等早期欧洲殖民国家的兴起,取代了阿拉伯人在海上的势力,从明代中叶起就开始了与中原文化的接触。明末耶稣会士莅临东土传播基督教,欧洲人成为中国封建王朝新的贸易伙伴和交往对象。远离了与文化发源地的联系,中国的伊斯兰文化载体日渐处于本土化的过程中,文化的涵化导致文化载体身份特征的改变,原来一度是异文化的伊斯兰教,由于失去同文化传播地的接触,在汉文化的浸染下出现文化整合。元代大量来华的多元穆斯林族群与先民中留居中原的番客世家在两种文化的整合中寻求新的认同标准,接受和认同汉文化成为明代回族形成的族群边界,形成了以两种文化为标志的新的族群符号。 

  本文旨在系统梳理历史资料,同时结合田野考察,对明清时期广州回族社区的基本情况做一研究,了解当时社区成员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为建立社区而付出的努力,说明社区形成对延续广州伊斯兰文化的重要意义。 
 
  明清时期回回人来粤原因及其身份特征 
 
  明代来粤的回回人主要是将士。回回在明初就建有军功,深得朱元璋的信任,为此他撰有“御制百字赞”颂扬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明代开国功臣中多有回回人,著名者如胡大海、蓝玉、冯胜、常玉春、沐英等人。“十回保朱”的故事成为日后回回人共同的历史记忆。明建都南京后仍有回回将士进行守备。 

  明代入附回回人通常被安置到全国各个地方屯田,实行编民居住,或者在军队卫所中服役,此事在《明实录》中有零星的记载。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六月,“徙甘州、凉州寄居回回于江南各卫,凡四百三十六户,一千七百四十九口”①。景泰年间(1450-1456)“海宁侯董兴征广东贼黄萧养,事平,奏留达官于广城安插。”②英宗天顺元年(1457)七月丁丑,兵部奏报自正统七年至景泰七年(1442—1456)安置在云南、广东等处的达官达军数目达一千八百人。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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