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主
在世俗生活中爱是生存的表征,与生存并生,充满了爱的生存才是真实的。因此,有人热爱大自然,有人热爱他人,有人则热爱美,这种种类型的爱似乎都与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安拉毫不相干,似乎爱的就是那存在着的爱的根本。其实并非如此。伊玛目安萨里研究认为“如果一个人热爱除安拉以外的事物,同时不认为他所爱与安拉有任何联系,那无疑是由于他的无知以及对安拉的认识不足所致。”例如有人热爱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中的山川秀丽、流水叮咚,它的广袤无垠、安宁与祥和,它的险峻与奇观,然而这仅仅是大自然的表象,其根本却是它的创造者安拉,从种种令人心悦、赞叹与折服中正体现着安拉的大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通过表象去认识本质的,随着知识的积累,由认识大自然再到认识安拉,从热爱大自然到对安拉的热爱,认识和了解是产生爱的基础。
穆斯林学者认为爱主是主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安拉说:“真主喜爱那些民众,他们也喜爱真主。”(古兰经:5:54)又说:“信道的人们,对于敬爱真主,尤为恳挚”(古兰经:2:165) 人们对除安拉以外事物的热爱只是人们处于低阶段的认识,而对安拉的热爱才是一切品级和境界的巅峰。安拉的属性包容了所有人类爱的因素。穆圣也将爱主作为正信的条件,他说:“你们中任何人不能拥有正信,直至他喜爱安拉和使者胜过一切。”
英国诗人雪莱曾说:“我们称之为爱的这种深刻而复杂的感情,就是对结合的一种无处不在的渴望,这种结合不仅仅是感官上的,而是包括智力、想象力、感受力等在内的我们整个天性的结合。”伊斯兰教中的苏菲派对安拉充满着强烈的爱,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求得对安拉的认识,从而渴望与安拉的这种“结合”。安萨里在其《幸福的长生不老药》中谈及过四种爱其中第四种爱为最高境界的爱,即“一个人的爱只是为了安拉,而不是为了享受被爱者的启迪和教导,或者企图通过被爱者而获得其它什么……这是最高尚的爱,同时也是最不易理解和最神秘的爱。”
爱与社会
社会是人的产物,没有人就不称其为社会。在社会中爱是人生来俱有并持续到死的,人和人的相互作用,是以社会为前提发生的。弗洛伊德认为:爱和工作是文化的两个生身父母。也就是说,人如果想要吃饭、穿衣、抚育下一代,在社会中就必须工作,而工作又是与他人的合作与沟通,合作与沟通的过程就是一个爱的过程。
一切社会的和文化的生活,无论其文化是多么推崇培育个人的独立性,都有依赖和相互依赖的一面。没有哪个人是与世隔绝的,每个人都在生活中与他人发生有益的关系和联系。在伊斯兰教中这种有益的关系和联系尤为突出。清真寺不仅作为礼拜场所而尤为重要,它还担当着很好的社会纽带作用。一日五次的礼拜意味着一日五次的相见与问候。一年一度的朝觐活动,几百万穆斯林互带异地的消息并在那一刻领悟穆斯林的共同性。天课制度,拉近了穷人与富人的距离,使得穷人与富人间有了必不可缺的有益的关系。安拉创造了不同肤色的人类,以便人类的相互认识,认识的过程也就是爱的过程。
总之用劳伦斯的话说“爱是一种凝聚力”在社会中这种凝聚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爱与婚姻
婚姻的缔结意味着家庭的诞生,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分子,良好的社会应体现在幸福美满的家庭中。尤如穆圣认为不爱自己妻子的人没有爱人类的能力一般,爱社会同样也应该从爱家庭开始。
婚姻因爱情而产生,家庭因婚姻而存在。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家庭的保障。世俗婚姻以志趣相投、相互吸引而缔结,结果被视为爱情的东西显得脆弱经不起生活的变迁,破裂的家庭犹如“爱”的降临般显得随随便便,而这种随便的背后对社会、家庭和他人及自身的创痛是难以尽述的。伊斯兰婚姻却不同于世俗婚姻,它不仅仅以爱情为基础,信仰的注入使其具有神圣性。相同的信仰即相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这样强大的阵容将爱情层层包裹,它的“脆弱”将是坚不可摧的。
对于那些有了以坚实婚姻为基础的家庭而言,安拉如此比喻说“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古兰经:2:8) 。也就是说夫妻间的相互体贴、相互关心、相亲相爱是美满幸福家庭所不可缺的。
安拉创造了人类,以信仰端正他们,以爱情缔结婚姻,以婚姻延伸家庭,以家庭组合成社会,这每一细微环节中无不以爱穿针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