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入华隋开皇说溯源及其正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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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31 03:01:29 【来源:】 点击:


  二、国史上伊斯兰(希吉拉)历元问题

  在讨论中国历史上记录的伊斯兰建元时间问题前,先简略地介绍一下伊斯兰教历,即希吉拉历,它是以月相为基础的阴历。希吉拉为阿拉伯语迁都之意,希吉拉历以穆罕默德入麦地那的次日(公元622年7月16日)为该历历元,即元年元旦。它同样每年分12个月,奇数月份30天,偶数月份29天,因此每年为354天。为弥补时差,每30年置11个闰年,比常年多一天为355天,因此希吉拉历每年比阳历约少11天。但由于与中国农历不同,它不设闰日,因而大约每过32.6年就比阳历多出一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由此导致某两个历史事件相距的时间,按希吉拉历和按汉历的积年数是不同的。积年数差又和进行计算的时间有关,发生越早的历史事件,积年差就越大,它不是一个不变的常数。明白这一历法问题后,我们就可以还原因没有考虑两种历法积年数不同而被误算的历史事件的真实时间。

  在中国正史中最早论及大食国及伊斯兰教的是五代后晋刘昫撰写的《旧唐书·大食国》,我们引其中与本文相关的两段内容于此:“永徽二年,始遣使朝贡。其王姓大食氏,名噉密莫末膩,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矣。”在北宋欧阳修等撰的《新唐书·大食国》中有相同的叙述,亦云有国三十四年。《旧唐书·大食国》另一段叙述:“一云隋开皇中,大食族中有孤列种代为酋長,孤列种中又有两姓:一号盆泥奚深,一号盆泥末换。其奚深后有摩诃末者,勇健多智,众立之为主,东西征伐,开地三千里,兼克夏腊,一名钐城。”上两段引文叙述了穆罕默德(摩诃末)的族源、建国、传承以及和中国的关系。但在《新唐书·大食国》中,后一段有不同的叙述:“或曰大食族中有孤列种,世酋長,号白衣大食。种有二姓,一曰盆尼末换,二曰奚深。有摩诃末者,勇而智,众立为王。辟地三千里,克夏腊城。”这里没有了“一云隋开皇中”的时间叙述。显然新唐书去掉“隋开皇中”是合理的,因为大食种族及孤列两姓早已存在,与“隋开皇中”这个时间点相差太远,显然刘昫修《旧唐书》时,对史料的理解和取舍有偏差。但在《新唐书·大食国》中,新出现了“隋大业中,有波斯国人牧于俱纷摩地那山”的字句。有趣的是“隋开皇中”和“隋大业中”这两个时间其后不断地出现于回族的历史资料中。但诚如陈垣先生所指出“旧唐书”本之贾耽《四夷述》”[9]。成书于唐贞元年间的贾耽《四夷述》云:“隋开皇中,大食族中有孤列种,代为酋长。孤列种中又有两姓:一号盆尼奚深,一号盘泥末换。其奚深后有摩诃末者,勇健多智,众立之为王。”刘昫把它全文转录,故加上“一云”的转述词。从上引文内容可以确定,文中“隋开皇中”一词与伊斯兰教入华时间毫不相干,不会如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它是引起误会的原因。我们同时还知道,贾耽《四夷述》的内容来自于当时海外蕃客的口述,他本人并未到过外国。

  按时间顺序检索,作为官史的《宋史》和《元史》均无伊斯兰历元的记录,在随后的中国史书中则认为在隋开皇己未年(599年)。在清末民初柯劭忞修撰的《新元史·历志》中载:“世祖至元四年,西域人扎马鲁丁用回回法撰《万年历》,帝稍采用之。其法为默特纳国王马哈麻所造,历元起西域阿剌必年,即隋开皇己未,不置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16]无疑这一段叙述的是《万年历》的历法内容。再向后的一个正史记录在清初张廷玉修的《明史·回回历法》中:“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余里。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于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15]说得同样明白的是清朝曾任秋官正的吴明炫于顺治十四年上疏曰:“臣祖默沙亦黑等一十八姓,本西域人,自隋开皇己未年为历元,抱其历学重译来朝,授职历官,历一千五十九载。”这三则文献均牵涉到回回历元的问题,对此陈垣先生早已有为研究伊斯兰教入华史者熟知的解答:“回历纪元,明以来皆谓始于隋开皇十九年己未(599年),其误因洪武十七年甲子采用回历时,为回历786年。由此按中历上推七百八十六年,故有此说。若按回历上推七百八十六年,则实为唐武德五年壬午(622年),与开皇己未说,相差至二十三年。此二十三年,为研究中国回教源流者一大症结。”[8]在1928年,陈垣先生就这样地正确指出,希吉拉历和汉历的积年数不同,如不注意就会出错。我们在下面将进一步指出柯劭忞的另一错误,同时给出正确的两种历法积年换算方法。

  我们现在讨论上引的二则正史中的伊斯兰历建元问题。柯劭忞(1848-1933)为清末民初著名学者,他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中进士,在清朝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读、侍讲、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等职。入民国后,任清史馆代馆长、总纂。柯劭忞治学广博,尤精元史。他广泛地收集元代史料,“熔裁钩贯,校异订讹”,对明代宋濂等人编纂的《元史》进行了大量的修订充实,在1922年独立完成了257卷150多万字的《新元史》,并刊行于世。但我们如果对比上引的《新元史》和《明史》中关于历法的叙述,明显地可以看出,柯劭忞撰《新元史》时径直抄录《明史·回回历法》入《新元史》。估计他认为西域人扎马鲁丁的《万年历》就是《明史·回回历法》所述的“得其书于元都”的那本回回历,而这本回回历又是明洪武的《回回历法》的基础文本,故此《回回历法》中关于伊斯兰历法的介绍就应来自《万年历》,因而柯劭忞就理所当然地把“历元起西域阿剌必年,即随(隋)开皇己未”这建元时间,连同伊斯兰历法的简介一并从《明史·回回历法》中移植在《新元史·历志》中。但这一移植是不容许的,我们且分析于下。

  柯劭忞有没有可能真正读过《万年历》呢?我们认为不可能。看一则元史即可下此结论。明代宋濂等撰的《元史·历一》:“元初承用金大明历,庚辰岁,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蚀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见于西南。中书令耶律楚材以大明历后天,乃损节气之分,减周天之秒,去交终之率,治月转之余,课两曜之后先,调五行之出没,以正大明历之失……又以西域、中原地理殊远,创为里差以增损之,虽东西万里,不复差忒。遂题其名曰西征庚午元历,表上之,然不果颁用。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诏前中书左丞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治新历……十七年冬至,历成,诏赐名曰授时历。十八年,行天下……今衡、恂、守敬等所撰历经及谦历议故存,皆可考据,是用具著于篇。唯万年历不复传,而庚午元历虽未尝颁用,其为书犹在,因附著于后,使来者有考焉。”这则元史叙述了元代先后出现的四种历法,先是元初继续用金代大明历,后有耶律楚材的庚午元历,接着是扎马鲁丁撰进万年历,真正广泛使用的是郭守敬的授时历。而到明代宋濂修元史时,“唯万年历不复传,而庚午元历虽末尝颁用,其为书犹在,因附著于后,使来者有考焉。”对比上引万年历和庚午元历的叙述,特别提出后者“其为书犹在”,即使“未尝颁用”也附著于《元史·历》中,显然万年历不单不复传,而且其为书亦已不存,否则也会附著于后,使来者有所考究。另一方面,《万年历》不单已失传,而且据陈久金先生考证,它是为满足当时在华的伊斯兰西域人的需要,用阿拉伯文撰写成的[18]。因此,柯劭忞于《万年历》从何得见其书,又何以得明其文?再其次,扎马鲁丁用阿拉伯文撰西域人自用的历法,何需叙述回回历元为汉历隋开皇己未?凡此种种均可说明柯劭忞不可能见到《万年历》,并从中摘取“历元起西域阿剌必年,即隋开皇己未”这一叙述。

  柯劭忞不经意地转抄,不料却铸成大错,因为扎马鲁丁撰《万年历》时,他绝不可能得出伊斯兰(希吉拉)历元为隋开皇己未这一结论的。我们知道希吉拉历元为公元622年,相应我国唐武德五年,在《明史·回回历法》中之所以误为隋开皇己未(599年),如陈垣先生所指出的,最合理而且最可能的解释是马沙亦黑把希吉拉历的积年数,直接作为汉历积年数,然后确定希吉拉历元在中国的年代,忽视了希吉拉历与汉历每年日数的不同而存在积年差。因为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有必要讨论得细致一些。我们知道某两个历史事件相距的时间,按希吉拉历和按汉历的积年数是不同的,但两者的积年数差取决于第三个时间,即进行了误算的那个时间。就如历元问题,假如把回回历元误定在隋开皇己未,而按汉历应是在唐武德五年,在这两个时间点确定以后,则第三个时间点,即是在那一年进行了错算的,将由积年换算公式决定,而且它是唯一的,不存在第二种解答。就《回回历法》这个例子来说,它的误算时间就是成书的时间——明洪武十七年甲子,除此以外任何其他时间均不能符合。由于这三个时间的计算问题在本文中再三出现,我们提供一个计算公式,可用以解决因积年误算而引起的问题。

  如用Y1表示误算发生的公元年(即在这一年进行计算的),Y2为某历史事件真实发生的公元年,Y3为该历史事件误算后的公元年,下面的等式就给出了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

  (Y1-Y2)365/354=Y1-Y3

  我们以陈垣先生关于回历纪元出现23年误差作为例子,说明这公式的应用。Y1=1384即洪武十七年甲子,Y2=622即希吉拉历建元的公元年,Y3待求。从等式我们得出Y3=599,Y2与Y3差23年,即如在洪武十七年误算了积年,回历纪元就错误地落在公元599年,即隋开皇十九年己未。撰述《回回历法》的马沙亦黑就是这样出错的。

  作为第二个例子,我们回到《新元史·历法》上的问题,假如“隋开皇己未(建元)”如柯劭忞所记述首先来自于扎马鲁丁的《万年历》,它成书于元世祖至元四年,为公元1267年,而该年为回历665年,如扎马鲁丁按汉历回溯665年,则伊斯兰历元为公元602年,其时并非隋开皇己未(599年),而是隋仁寿二年。我们可按上面给出的公式计算出这个结果,对这个例子有:Y1=1267,Y2=622,代入公式即可得出Y3=602。由此可推知,希吉拉历元在“隋开皇己未”一说应当出自,而且只能出自明洪武甲子年修的《回回历法》,任何其它年代均不符合。由此我们可以反证,“隋开皇己未(建元)”一说不可能出现于《万年历》,同时亦证明柯劭忞并未见过《万年历》。我们于此或已可下结论:首先,陈垣先生所说的回历建元积年数误算这“一大症结”,首先出错在回回学者,现在看来就是《回回历法》的编译者马沙亦黑父子[15]。其次,柯劭忞《新元史》关于《万年历》的叙述是转嫁《回回历法》的内容,在建元时间上是完全错误的,《回回历法》出错由于误算积年数,柯劭忞出错连这个原因都不存在,纯属随意转抄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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