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圣训学》第四章 羸弱圣训的分类(二):不明圣训(麦吉胡里)
2014-02-13 1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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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述系统中出现了不明人物的圣训叫不明圣训[185]。
即在传述系统中,某一位传述人或他的名字不为大家熟悉。这种名字或身份的不明,造成了人们对他所传的圣训的质疑,从而不敢轻意接受,就按羸弱圣训论处。
造成不明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称谓过多,即对某人的叫法多种多样,有人以籍贯来称谓他,有人以他的家族的姓来称谓,有人以他所从事的行业之名来称谓,或以他自身的特征来称谓,从而导致了混淆不清和身份不明的后果。
例如:有一圣训传述人叫穆罕默德·本·萨仪卜·本·伯什尔,有人称他为穆罕默德·本·伯什尔,有人称他为哈玛德·本·萨仪卜,有人称他为艾布·奈资尔,还有人称他为艾布·塞尔德或艾布·黑沙目。
如此多的称谓,不知者以为是许多不同的人,实际上这些只是一个人的各种称谓罢了。[186] 这种现象给圣训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造成了误会,并且对传述系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所传圣训较少,即某一传述人只传过可数的几段或一段圣训,从而不为人所知,也就是说他的身份不明。因此,他所传的圣训就叫不明圣训[187]。
例如:艾布·阿什拉仪·达若米是再传弟子,除了哈玛德·本·塞利麦以外,再没有人从他口头上听取过圣训,他的名字和身份当然就鲜为人知了。
(3)省略了姓名,由于某种原因,不明确说出某一传述人的姓名,而笼统地说“某人”或“有人”。例如:“某人告诉我”或“有一长老告诉”等语[188]。
综上所述,传述人的不明包括两个方面,传述人身份的不明或对他的可靠程度的不明。这两种不明都会影响所传圣训的可靠性,从而影响了它的法律效能。因此,不明圣训属羸弱圣训,不产生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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