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圣训学》第三章 羸弱圣训的分类:“据”字圣训(目尔尼尔尼)、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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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12:54:35 【来源:】 点击:
       所谓“据”字圣训,便是指传述系统用甲据乙据丙据丁这种形式表达传述系统的圣训[146]。

       圣训家对记述传述系统的措词相当严格,有时说:“某人给我说”,有时说:“我听到某人说”或“相传某人说”或“某人据某人传来说”。这些措辞都是表达传述系统的惯用方法,各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据”字圣训是在传述系统中一再使用了“据” (而阿语发音为“而”)字来表达两代传述人之间的传承关系。意思是甲据乙,乙据丙,丙据丁……传述了某一段圣训,但不肯定二者有直接的接触。

例子:

       据伊本·玛哲记载,欧斯曼·本·艾比·晒班给我传述说:穆阿维叶·本·黑沙木告诉我:苏福扬---据---吾萨麦---据---欧斯曼·本·奥尔勿---据---奥尔勿---据---阿依舍传来,她说:真主的使者说:“确实,真主和他的天仙都赞颂(礼拜时)靠右侧排班的人”。

        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中,苏福扬之后连续用了四个“据”字,因而被称为“据字圣训”,说明他们之间的传承关系不一定是直接的。

       “据”字圣训的法律效用:

        对这种圣训,学者间有两种说法:

  (1)它属于中断圣训,不予接受,直到从别的渠道肯定其系统的连续性后方可接受。

  (2)它属于健全圣训,应遵循其精神。

       持第二种观点的条件是,圣训虽然在表达传述系统时使用了“据”子,但其系统是连续的,除了使用“据”字以外,其它方面是健全的,否则就有了新的问题。

小结

        我们前面说过,圣训是指穆圣的言行或默认或品行的记载,它的内容是相当庞杂的,每一个系统传来的圣训,都可能是对穆圣的真实记载,但也有可能是他人为了某种利益而杜撰的,因此,对圣训应进行详细而严密的考证和确定。

       考证一段圣训的健全与否,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即传述人的可靠程度和传述系统的连续与否。

       凡是在这两个方面没有问题的圣训都是可以引证的健全圣训或优良圣训,反之,则是羸弱圣训。羸弱圣训的种类很多,从原则上讲都是不能作证据的,或不被接受的,唯有当其得到其它系统的补充或证实时,方可上升为补良圣训才产生法律效用。

       以上讲过的几类圣训即:首缺、尾缺、连缺、中断、隐断、暗裂和“据”字圣训等,都是根据系统的严密与否为标准划分出来的,都属于系统不严密而被归为羸弱圣训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根据传述人的可靠问题而划归为羸弱圣训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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