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拉说:“他每说一句话,他跟前都有天仙监察。”(50:18)
这节经文确立了言语受监察的原则——每一位信士的每一句话都被记录在案。伊玛目脑威指出,这是信士应当约束言语的根本依据。
呼宰法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搬弄是非者不入天堂。”——两大圣训集
这段圣训由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056段,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05段),传述自呼宰法·本·叶曼(愿主喜悦之),是等级最高的圣训之一。
与本文主题密切相关的另一段权威圣训同样重要。 伊本·阿巴斯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经过两座坟墓时说:“他俩正在受惩罚,但并非因大罪受惩罚。其中一人不注意小便的沾染,另一人则搬弄是非。”(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这段圣训直接表明,搬弄是非是导致坟墓惩罚的罪因之一。
搬弄是非在教法上属于被禁止的行为(حرام),且属于大罪(كبيرة)之一。 SeekersGuidance的哈乃斐学派裁决明确指出:“诽谤和搬弄是非是被禁止的(haram)。”伊玛目脑威在注释圣训时指出,搬弄是非是最丑陋、最普遍的人类品性之一,很少有人能免于其害。
需要精确区分“搬弄是非”(نميمة)与“背谈”(غيبة)。 哈乃斐学派教法对两者的区分十分明确:
“背谈” 的定义是:“在对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提及对方所不喜欢的事情,即使所说属实。”(Slander (ghiba) means to mention anything concerning a person that he would dislike)其核心特征是“说别人的缺点” 。
“搬弄是非” 的定义是:“以在人们之间制造敌意和破坏为目的,将一个人的话传给另一个人。”其核心特征是“传播言论以制造矛盾” ,其目的不是“说别人的缺点”,而是“挑拨离间” 。
搬弄是非者可能传递的是真实的话(如“某某说你坏话了”),但其目的是制造矛盾。哈乃斐学派教法裁决指出:“搬弄是非的实质是以破坏为目的传播言论,无论传播的内容是真是假。”
搬弄是非是指把别人背后议论的话传来传去,蓄意挑拨,妄加评论,引起纠纷等。
关于“搬弄是非者不入天堂”的教法含义,需要精确理解。 伊玛目脑威在注释该圣训时指出,这里的“不入天堂”指的是不首先进入天堂,或指的是搬弄是非者的行为与天堂的属性相悖。这并不意味着搬弄是非者已脱离伊斯兰——他仍然是穆斯林,但因其大罪,可能先受火狱的惩罚,最终凭安拉的慈悯进入天堂。学者还指出,圣训中的“نمّام”指的是以搬弄是非为习惯、为职业的人,而非偶尔失言的人。
自从我们诵念了清真言,皈信安拉和使者的那天起,我们的口舌已经被信仰所约束和规范。 当我们人云亦云搬弄是非时,不仅仅造成了人们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同时我们的这种行为犹如一台粉碎机一样肆意破坏着我们的善功。杜绝搬弄是非,摒弃挑拨离间是穆斯林口舌的基本信仰要求。
关于搬弄是非者的忏悔与补救途径,教法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搬弄是非者应当向安拉真诚忏悔,求安拉饶恕;应当向被挑拨的双方道歉并消除矛盾——因为搬弄是非的罪恶涉及多方权利;应当以善言代替恶语。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归信安拉和末日,就让他说好话,或保持沉默。”(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
在当代社会,规范言语、禁止搬弄是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以善言代替恶语,以和谐代替挑拨,既是对安拉命令的服从,也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将信仰中的言语规范转化为促进人际信任、减少社会矛盾的实际行动,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