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依莎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经常在斋月的后十天坐静,一直到归真。在他归真后众妻室也坐静。——两大圣训集
这段圣训由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布哈里圣训实录第2026段,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172段),传述自阿依莎(愿主喜悦之),是等级最高的圣训之一。
在哈乃斐学派教法中,坐静的教法等级分为三个层次。 斋月后十天的坐静是强调的圣行(سنة مؤكدة),属于社区主命(فرض كفاية)——伊本·阿比丁在《珠宝之海》中明确指出:“它是斋月后十天中强调的圣行,即社区主命。” 这意味着,每个穆斯林社区中至少应当有人履行这一圣行;若整个社区无人履行,则全体社区成员共同承担罪责。 在其他时间的坐静属于“被推荐的”(مستحب);若许愿坐静,则成为个人义务。
关于坐静的时间起点,哈乃斐学派及大众学者的主张是:应从第二十一夜的太阳落山之前进入清真寺。 这是因为斋月的最后十天从第二十一夜开始,而坐静的最大目的是寻求尊贵之夜(ليلة القدر),第二十一夜是最后十天中的奇数夜,有可能是尊贵之夜。 伊玛目脑威指出,阿依莎传述的“先知做晨礼后进入坐静的地方”这段圣训,指的是先知在晨礼后进入专门的坐静帐篷,而非坐静的开始时间——坐静的时间从日落前开始,一直留在清真寺里。
关于坐静的场所,哈乃斐学派对男女有不同的规定。 男子的坐静必须在“设有集体礼拜的清真寺”(مسجد جماعة)中进行,即“有伊玛目和宣礼员、举行五番拜功和集体礼拜的清真寺”。 女子的坐静则在家中专门礼拜的地方(مسجد بيتها)最优越。 哈乃斐学派明确规定:“允许妇女在她家中的礼拜处坐静,这是最好的,因为她在那里礼拜最优越。‘家中的礼拜处’指的是她在家中专门用于礼拜的地方。” 哈乃斐学派还指出,妇女在清真寺坐静属于“轻度可憎”,她不得在自己习惯的礼拜处之外的地方坐静。
坐静期间有具体的行为规范。 允许的行为包括:除性关系外的一切正常行为,如吃、喝、交谈。 与来访者交谈、询问情况也是允许的,但应低声说话,以免打扰记念安拉、诵读古兰经或礼拜的人。 被推荐的行为包括:副功拜、诵读古兰经并参悟、各种形式的记念安拉、获取有益知识、聆听有益的宗教讲座。 禁止的行为包括:无故走出清真寺、买卖东西、与妻子同房——这些行为使坐静无效。 在延长的坐静中,可以因必要的洗浴、洗小净(若清真寺内无设施)、如厕而离开清真寺;因其他原因离开将使坐静终止。
关于“常带小净”的教法依据,需要精确理解。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远离“大不洁”(الجنابة)是坐静“合法性”的条件(شرط لحل الاعتكاف),而非“有效性”的条件(شرط لصحته)。 这意味着,若一个人在不洁状态下坐静,其坐静在形式上有效,但属于“哈拉姆”(被禁止的)行为。 至于月经和产后状态,对于许愿的坐静(义务性坐静),远离月经和产后是“有效性”的条件;对于自愿的坐静(圣行坐静),则不是“有效性”的条件。
继斋戒和间歇拜之后,坐静是斋月最后的献礼。 在斋月的最后十天,专心致志静坐深思,记念安拉。通过饥饿的体验和礼拜的磨砺,追求内心的升华,坚定信仰。坐静期间,常带小净,心无杂念,不为顿亚的繁琐所困,一心一意虔诚为主,历练身心,取悦安拉。
在当代社会,以坐静培养专注与虔诚、以记念安拉获得内心平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文明”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在斋月后十天以坐静专注功修、远离世俗繁琐,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