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尔吉勒·本·叶萨尔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
الْعِبَادَةُ فِي الْهَرْجِ كَهِجْرَةٍ إِلَيَّ
“混乱中的拜功,犹如迁徙到了我的身边。”——穆斯林
这段圣训由穆斯林辑录(第2948段),提尔密济亦有收录并将其评定为“良好、真实且罕见”,传述自买尔吉勒·本·叶萨尔(愿主喜悦之),是等级最高的圣训之一。
圣训中的“الْهَرْج”(混乱)一词,原意为“杀戮”,但在圣训注释中,学者们将其解释为“纷争、动乱、人心涣散、是非混淆的时期”。 伊玛目脑威在注释此圣训时明确指出:“此处‘混乱’指的是纷争和人心涣散。拜功在此时期回赐巨大的原因是:人们疏忽拜功、忙于他事,唯有少数人能够专心于拜功。”哈菲兹·伊本·哈杰尔进一步指出:“混乱时期,人们追随私欲,不回归宗教,其状况犹如蒙昧时代。此时,若有人独善其身、坚守教门、崇拜其主,便如同从蒙昧时代迁徙到使者身边的人。”
礼拜是信仰最有力的见证,任何时候不得无故拖延或放弃礼拜。 在哈乃斐学派教法中,礼拜属于“个人主命”(فرض عين),是伊斯兰教中最根本的功修之一,其教法地位仅次于“认主独一”。哈乃斐学派学者法拉兹·拉巴尼明确指出:“故意放弃的礼拜必须还补,这是学者们的公议。 ”伊玛目脑威在《المجموع》中亦记载:“学者们一致认为,无论因遗忘、疏忽还是故意而错过的礼拜,都必须还补。”
需要说明的是,伊斯兰教法在混乱状态中给予了信士宽减的规定。安拉说:
فَإِنْ خِفْتُمْ فَرِجَالًا أَوْ رُكْبَانًا
“如果你们在恐惧中,那么,可以步行着或骑乘着(礼拜)。”(2:239)在战争或恐惧状态下,哈乃斐学派允许以特殊方式完成礼拜——如骑乘时礼拜、步行时礼拜、以示意代替鞠躬和叩头等。在旅行或紧急情况下,哈乃斐学派允许合并晌礼与晡礼、昏礼与宵礼。这一宽减体现了伊斯兰教法“在困难中给予便利”的原则。
然而,宽减不等于放弃。 若因混乱状态导致无法在时间内完成礼拜的条件,哈乃斐学派允许在条件恢复后还补——还补是义务,而非免除。还补的原则是:首先确定哪些礼拜完全未做,哪些礼拜虽做了但无效;只有无效的礼拜才需要重新做,虽有瑕疵但有效的礼拜不必重做。
说起礼拜,很多人都习惯于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潜心拜主,不容许打扰,久而久之潜意识中认为做礼拜高于一切。 这种心态的初衷是好的——它体现了对拜功的重视。然而,伊斯兰教法强调“个人的功修不得以侵犯他人权利为代价”。 教法中的“权利”(حق)分为“安拉的权利”(حق الله)和“人的权利”(حق العبد),两者都需要尊重和维护。以“安拉的权利”为名侵犯“人的权利”,在教法上是受谴责的。 信士不应以“礼拜高于一切”为名,侵犯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合法权益。
而在混乱状态下,我们已经无法平静下来专心致志地礼拜,经不起任何外界丝毫的干扰。 然而,一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一直处于一种相对安静的环境。我们必须学会在混乱中也能够保持内心的清明和宁静,在和安拉建立沟通的道路上排除一切内心的干扰。
在当代社会,以坚守信仰保持内心宁静、以尊重他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文明”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在任何境遇中不弃礼拜,同时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以中道的方式践行信仰,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