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欧麦尔的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
صَلَاةُ الْجَمَاعَةِ تَفْضُلُ صَلَاةَ الْفَذِّ بِسَبْعٍ وَعِشْرِينَ دَرَجَةً
“集体礼拜比独自礼拜高二十七个品级。”——两大圣训集
这段圣训由布哈里与穆斯林共同辑录(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45段,穆斯林圣训实录第650段),传述自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是等级最高的圣训之一。
关于“二十七个品级”的教法含义, 学者们指出,这是回赐的巨大倍增——集体礼拜的回赐是独自礼拜的二十七倍。伊本·哈杰尔指出,这一倍增是安拉的恩典和慷慨,安拉使集体礼拜的回赐超越独自礼拜,以鼓励信士参加集体。
在哈乃斐学派教法中,集体礼拜属于“被强调的圣行”(سنة مؤكدة)。 对于身体健康、有能力参加集体礼拜的成年男性穆斯林,集体礼拜是“被强调的圣行”;故意放弃集体礼拜而不参加,属于“可憎”,甚至是“接近哈拉姆”。
需要说明的是,四大法学派在集体礼拜的教法等级上存在分歧:
罕百里学派(大众意见):集体礼拜是个人主命,放弃者犯罪。
沙斐仪学派:集体礼拜是社区主命。
哈乃斐学派:集体礼拜是被强调的圣行,而非主命。
哈乃斐学派允许以下人群不参加集体礼拜: 病人、残疾人、老人、照顾病人者、担心财产损失者、大雨或严寒等恶劣天气。
伊斯兰对很多工作都提倡以集体形式来完成,旨在体现穆斯林民族追求团结的美好愿望,营造大众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普世价值观,以及参与社会事务建设的积极性。 加强社会责任感,增进沟通交流,愿意与时俱进,分担社会使命。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集体礼拜虽然体现了穆斯林追求团结、增进了解的美好愿望,有助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残疾),教法也允许个人因困难而放弃集体礼拜,体现了伊斯兰教法“在困难中给予便利”的原则。
除了高额的回赐作为参加集体礼拜者的奖励,圣训也从另一方面鞭策穆斯林大众必须积极参加集体礼拜。 使者时代有一位盲人以没有向导向使者提出不参加集体礼拜,然而当使者得知他能听到清真寺的宣礼声时,依然要求他坚持参加集体礼拜。
其圣训原文为:
أَتَى النَّبِيَّ ﷺ رَجُلٌ أَعْمَى فَقَالَ: يَا رَسُولَ اللَّهِ، إِنَّهُ لَيْسَ لِي قَائِدٌ يَقُودُنِي إِلَى الْمَسْجِدِ، فَسَأَلَ رَسُولَ اللَّهِ ﷺ أَنْ يُرَخِّصَ لَهُ فِي بَيْتِهِ، فَرَخَّصَ لَهُ، فَلَمَّا وَلَّى دَعَاهُ فَقَالَ: هَلْ تَسْمَعُ النِّدَاءَ بِالصَّلَاةِ؟ قَالَ: نَعَمْ، قَالَ: فَأَجِبْ
“一个盲人来见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安拉的使者啊!我没有向导带我去清真寺。’他请求安拉的使者允许他在家中礼拜,使者允许了。当他转身离开时,使者叫住他,问:‘你能听到礼拜的宣礼声吗?’他说:‘能。’使者说:‘那你就响应吧。’”——穆斯林辑录(第653段)。
需要说明的是,盲人圣门弟子的情况是“有困难但仍有能力参加”——他能听到宣礼声,说明清真寺离他不远。若一个人完全无法参加(如卧床不起、无任何帮助),则不属于可憎,教法允许他在家中礼拜。
在当代社会,以集体礼拜增进穆斯林团结、以聆听演讲提升信仰、以圣行规范日常功修,同时遵循教法中“困难时给予宽减”的智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友善”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在有能力时积极参加集体礼拜,在困难时遵循教法的宽减,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功修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