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胡莱勒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نَفْسُ الْمُؤْمِنِ مُعَلَّقَةٌ بِدَيْنِهِ حَتَّى يُقْضَى عَنْهُ
“穆民的灵魂由于他的债务而被拒留,除非有人替他还清债务。 ”——提尔密济辑录(第1078段),伊本·马哲辑录(第2431段),艾哈迈德收录于《穆斯奈德》(第10221段)。伊玛目提尔密济评定为“良好”,谢赫阿尔巴尼评定为正确。
关于圣训的含义,伊玛目苏尤蒂明确指出: “圣训的含义是:信士的灵魂将被阻止到达其尊贵的品级。 ” 伊玛目穆巴拉卡富里在《تحفة الأحوذي》中亦引述了这一解释。
需要补充的是,圣训有一个重要的教法边界。 伊本·巴兹教长明确指出:“圣训适用于留下财产可以还债的人;至于因贫困而无力偿还债务而去世的人,则希望此圣训不适用于他”——其依据是安拉的话:“安拉不责成任何人,除非在其能力范围之内”(2:286)以及“如果债务者是穷困的,那么,你们当待他宽裕时再讨债”(2:280)。 此外,若一个人举意还债但去世前未能还清,此圣训也不适用于他——依据是布哈里辑录的圣训:“谁拿走人们的钱财而意图偿还,安拉将代他偿还。”
作为亡人的家属,送葬亡人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应该是及时替亡人还债。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债务的清偿优先于遗产的分配和遗嘱的执行。 安拉说:“(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4:11)哈乃斐学派教法典籍《الهداية》明确指出:“丧葬费用优先于债务,债务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继承。 ”有学者明确指出:“债务必须首先被清偿。 ” 若亡人留下了足够的遗产,则从遗产中偿还债务是义务;若亡人未留下足够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其还债——但若继承人自愿替亡人偿还,属于被推荐的善行,将获得巨大回赐。 有学者指出:“如果一个人能够替其父亲偿还债务,这被视为对父母的善待和伊赫桑,确有其巨大的回赐。”
但是很多地方因为没有钱去为亡人偿还债务,甚至以‘人已故账不在’为由抵赖。但却大摆盛宴招待客人,俗称“念亥亭”,这个没有经训依据的传统已经深深烙印在穆斯林大众的内心深处。 有的人解读为缅怀,有的人解读为尽孝,最能说得过去的说法是替亡人施舍,然而施舍和请客吃饭之间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关于“念亥亭”的教法定性,哈乃斐学派有明确的裁决。 哈乃斐学派法学家伊本·纳吉姆在《清澈的大海》(2/207)中明确指出:“可以为了亡人聚会三天,但是不能有违反教法的行为,比如亡人的家属铺着席子和提供饭食等。 ” 其依据是圣训:“你们给贾法尔的家属做饭吧!因为他们正忙于自己的事情。 ”(艾布·达吾德、提尔密济辑录)——圣训命令他人给亡人家属做饭,而非亡人家属给他人做饭。 哲利勒·本·阿卜杜拉的遗训指出:“我们认为聚集在亡人家属的眼前,以及埋葬亡人之后做饭属于嚎啕大哭的行为。”(艾哈迈德6866段,伊本·马哲1612段) 伊玛目沙斐仪说:“我讨厌集体参加哀悼亡人的宴席……这种做法会使人再次悲伤,劳民伤财。”(《温姆》1/318) 伊斯兰问答网站明确指出:“为亡者去世四十日而聚会是异端行为,为亡者诵经或者称之为‘念亥听’,是第二个异端行为。”
替亡人施舍是允许且被推荐的善行——阿依莎传述的圣训中,先知对那个替母亲施舍的人说“能得到”(布哈里与穆斯林辑录)。但施舍和请客吃饭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替亡人施舍应当是将财物给予需要的人,而非用于大摆宴席招待客人。施舍时应当在施舍之前就举意“这次施舍的回赐归于某某亡人”——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事先举意是最优越、最无争议的做法。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当一个人去世时,他的工作就中断了,除了三件事:川流不息的施舍、有益的知识、为他祈祷的清廉子女。”(穆斯林辑录)支持教育、救济贫困等利益持久的善行,才是使亡人持续受益的最佳途径。
这种盛行的吃喝之风,一方面严重影响了丧事简办的宗旨,一方面误导人们放弃了正确的缅怀和尽孝之道。更加令人痛心的是,原本失去亲人的家属在承受了悲痛之后还要承受额外的经济支出,而很少有人问津他们以后的生活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穆斯林丧事中的一些做法,若没有经训依据且加重了亡人家属的负担,则应当予以革除。 判断一个习俗是否应当保留的标准是:其是否符合经训的教导,是否体现了对亡人家属的体恤。 中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鼓励穆斯林以中国文化中积极向上的内容涵养信仰——孝敬父母、和睦邻里等传统与伊斯兰教义并不冲突。革除陋习,回归经训,应当聚焦于具体的违反教法的行为,如亡人家属被迫提供饭食、诵经收费等。
在当代社会,以替亡人还债体现对亡人的责任、以丧事简办体现对亡人家属的体恤、以川流不息的施舍延续善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诚信”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在送葬后优先处理亡人的债务,以施舍代替铺张浪费的宴席,遵循哈乃斐学派关于丧事简办的教法裁决,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