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比尔的传述:他说:我去见先知(愿主福安之),我先敲门。先知问:
مَنْ ذَا؟
“是谁? ”我说:
أَنَا
“我。 ”他说:
أَنَا، أَنَا؟
“我!我! ”好像他讨厌这样回答。——两大圣训集(布哈里圣训实录第6250段,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155段)。伊本·哈杰尔在《法塔赫·巴里》中指出,先知说“我!我!”表示了对这种回答的厌恶。
到他人家门请求进去,主人问:“谁呀?”按圣行应报姓名,报出自己的姓名或较驰名的雅号,只答“我”是可憎的。
关于回答“我”的教法定性,需要精确理解。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在请求进见时回答“我”属于 “轻度可憎”(مكروه تنزيهاً) ,而非“禁止性的可憎”。其原因是回答不够明确,无法让主人知道来者是谁,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猜忌。伊本·哈杰尔在《法塔赫·巴里》中明确指出:“回答‘我’是可憎的,因为‘我’这个代词不能揭示回答者的身份。 ”哈乃斐学派教法典籍《الدر المختار》亦将此列为“请求进见”礼仪中的可憎行为。若因特殊原因(如声音已被主人熟悉)而回答“我”,则不属于可憎。
关于请求进见的完整教法规范, 安拉说:
يَا أَيُّهَا الَّذِينَ آمَنُوا لَا تَدْخُلُوا بُيُوتًا غَيْرَ بُيُوتِكُمْ حَتَّى تَسْتَأْنِسُوا وَتُسَلِّمُوا عَلَىٰ أَهْلِهَا
“信主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进他人的家去,直到你们请求许可,并向主人祝安。 ”(24:27)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请求进见三次,若未获许可,就当返回。 ”(布哈里与穆斯林辑录)艾布·赛义德传述,艾布·穆萨请求进见欧麦尔三次未获许可,便转身离去。欧麦尔派人追问他为何返回,他说:“我们奉命请求进见三次,若未获许可,就当返回。”(布哈里与穆斯林辑录)
根据哈乃斐学派教法,请求进见的礼仪包括:
第一,先说色兰。 圣训说:“当你们中有人请求进见时,让他说:‘愿安拉赐你们平安!我可以进来吗?’”(艾布·达吾德辑录)
第二,报姓名。 当主人问“是谁”时,应当报自己的姓名或众所周知的雅号,而非回答“我”。艾布·穆萨传述,他来到欧麦尔门前说:“我是艾布·穆萨。”(布哈里与穆斯林辑录)
第三,敲门当轻柔,间隔适当,不应连续猛敲。
第四,不得窥探。 圣训说:“谁未经许可窥视屋内,则他确已犯下了不允许他犯的罪行。”(提尔密济辑录)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礼节往往是我们最容易犯的毛病,敲门的时候主人家问是谁的时候,我们第一个回答就是“我”,这是很不礼貌的回答,因为任何人都是“我”。 这样的回答等于没说,因为主人听到“我”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谁,进而引发不必要的猜忌等。所以请见者应该积极主动向主人家自报姓名。
在当代社会,以规范的进见礼仪体现穆斯林之间的尊重与信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友善”理念内在相通。中国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在请求进见时报姓名、说色兰、敲门轻柔、三次未获许可则返回,遵循哈乃斐学派关于进见礼仪的教法裁决,正是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