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圣训》:艾奈斯传述的《圣训》的证据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三件事是伊玛尼的根本:不要伤害说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者;不要因一点罪过断其为叛教;不要凭一件工作的错误把其逐出伊斯兰……”
第二段《圣训》:艾布·胡莱赖传自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圣训》证据与艾奈斯传述的意义相似。
第三段圣训:伊本·欧麦尔传述的《圣训》证据说:“你们不要伤害说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者,你们不要以一项罪恶而断他们为叛教,断其为叛教的人,则更接近叛教。”
阿里及圣门弟子传述的证据
托卜拉尼在《凯比尔》中,收集了几段哈克·本·哈姆莱传自阿里·本·宰德的圣训。
海赛敏说:对这两段《圣训》的取证有分歧。我说:但这两段《圣训》适合见证,可增强前面的《圣训》……
阿里·本·艾比塔利卜、艾布·戴尔达义、艾布·乌萨麦、瓦西莱、贾比尔·本·阿卜杜拉、艾布·赛义德·胡德里及阿伊莎(愿主喜之),他们七人从先知(愿主福安之)那里传来类似的圣训,可他们的传述线索有些问题,但连同上面所提的一块集合起来就增强可信度了。阿里的传述有很多见证者,他没断海瓦利吉为叛教,也没断掠夺他们财产的人为叛教。
传述圣门第子行为的证据
这有几种传述途径,圣门弟子的行为证明了此点:据贾比尔传述,有人问他:你们称一个面向天房礼拜的人为多神教徒吗?他说:求安拉护佑!那人满意了,又问:你们称他们其中一人为叛教者吗?他答:不。
艾布·叶尔拉和托卜拉尼辑录,其传述人都正确可靠,一段《圣训》当圣门弟子都遵循它时,则证明了其力度。这七人的见证以及前面所提的圣训都在《增加大全》的篇首中。
然后他从另一个角度叙述说:安拉会原谅人的错误。
许多经、训明文原谅错误,说明注解隐晦经文者会犯错误,他们即使有意为之,也无法知晓,因为那属于只有伟大安拉才知晓的奥妙的知识,伟大的安拉专门向伊斯兰人说:“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33:5)又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惩罚我们,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2:286)
前提是他们没有明知故犯
对经文注解的正确主张为伟大的安拉说:我已照办了(意为既往不咎)。在两段正确的《圣训》中也表达了此意:一个由伊本·阿巴斯传述,另一个由艾布·胡莱赖传述。安拉说:“他们没有明知故犯地怙恶不悛。”(3:135)所以,谴责他们是以他们明明知道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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