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回族皮毛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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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4 09:49:09 【来源:绿荫】 点击:


    民国时期的回族皮毛生意,对当时回族商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促进了西北民族经济在当时的进一步活跃。尤其回族皮毛商人从内地运输民族用品,直接进入牧区进行收购皮毛的活动,给牧区带进了技术、信息和文化,刺激了牧区自然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对封闭型的牧区自然经济的开发打开了缺口,灌注了新的活力。在相互间以通有无的交往中,加强了回族与藏族、蒙古等游牧民之间的友谊,加深了相互间的了解,增进了民族之间的情感;也勾通了高原牧区与中原农牧区之间在经济、文化和思想方面的交流,更为今天回族皮毛生意的兴起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和冗赘复舛的社会原因,当时的回族皮毛生意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收购方式原始、运输工具落后,再加上阶级分化明显、外商和本地官绅豪吏巧取豪夺,以雄厚资本和权势控制、垄断皮毛生意,从中获取暴利,使回族皮毛生意不能得以正常发展。解放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开放、搞活政策的深入贯彻,回族皮毛生意又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一支规模相当的回族皮毛商业队伍正在形成,并已散入牧区进行皮毛收购活动。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其特征的社会主义阶段,回族皮毛生意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只要借鉴历史,又不拘泥于历史的陈迹,从小农意识的禁锢中解脱出来,循势诱导,以现代商品意识为指导,将回族皮毛生意引上现代商品体系的轨道,它将发挥更大的能量,产生更大的作用。

注释:
①④《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四期。
②《甘肃贸易季刊》1934年第二、三期。
③《甘行月刊》1941年。
⑤《方志》1936年第九卷第三、四期合刊。
⑥《突崛》第二卷第六期。
⑦青海省档案馆《青海省商业资料卡片一》全宗号44,案卷号143。
⑧《新青海》第二卷第十一期。
⑨《西北专号》第二卷第一期。
(编辑: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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