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伊斯兰教对人类社会的伟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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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09:09:04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对人的权利也越来越重视,但对人权的理解各有千秋,众说纷纭。对人权真正内涵的理解也相差甚远。

     然而,有些以人权卫士自居的人,却以人权作为他们玩弄政治的箭牌,甚而践踏人权,给别人强加自己的人权观,并使人权成为他们侵略和攻击别人的武器。

     那么,真正的人权又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就人权的“自由,平等,博爱。”在这里略谈一下伊斯兰教的观点。

     在法律术语里,人权是崇高的原则,是保护人们的自由与尊严。
美国人自称他们第一个宣布了人之“权利”,在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的文件里有:“我们认为下述事实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能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追求幸福的权利等。”

     法国人说,他们赋予了人权最美好的形象和最完整的概念。在他们宪法的前言的出色条款中规定了这些权利,然后,概括为三个词:即“自由、平等、博爱”,并用金字雕刻在公共建筑的正面墙上,作为法国的口号。

      联合国制定人权的世界宣言始于1948年,它包括人们生活的自由,人身安全的权利,舆论自由的权利,尊严与平等的权利等人权。

     无论是美法,或者其他国家,他们对人权的重视最多不过两百多年,而且是片面的,不完全符合整个人类社会的。而伊斯兰教赋予人类的自由,平等,公正与博爱的权利,较他们要早一千三百多年,伊斯兰教的人权体现在信仰结成的穆斯林大家庭的各个方面,它把仁慈,公正,博爱和诚实注入到那些不重视这些美德的社会里,在平等,自由,公正和博爱方面,就是以使人们认识伊斯兰人权的完美性。

     平等

      平等的意思就是所有的人们在权利和义务方面都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区别,他们在执行法律,在司法面前,在求职和纳税等方面都是平等的。

     伟大的安拉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中创造了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了解,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高尚者,则是那些最敬畏者。”(《古兰经》寝室章第13节。)

     安拉的使者(愿安拉福安之)说:“人就像梳子一样平等,阿拉伯人并不比波斯人优越,白人并不比黑人优越,优越只取决于个人的敬畏之程度。”

     又说:“众人啊!你们的主是独一的安拉,你们的祖先只有一个,他就是从泥土中被造的人祖阿丹(亚当),因此,阿拉伯人并不比其他民族优越,人之优越者见其对安拉的敬畏如何。”

     先知穆罕默德(愿安拉福安之)的亲密战友,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在派赛尔德解放伊拉克的战争前嘱咐他说:“塞尔德啊!尊严的安拉不是以恶除恶,而是以善除恶,在他与阿拉伯人之间没有任何特殊关系,人们都得顺服他,高贵的人也好,卑下的人也罢,在安拉来说都是平等的,安拉是他们的主,他们是安拉的崇拜者,你们当以忠恕相待,都顺服安拉,你就按照先知做的那样去办吧!”

      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血统,种族和肤色的区别,只有功德的区别。使者经常告诫人们:“你们当听从真理,即便出自黑奴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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