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想与现实——评以色列利《穆斯林在中国:文化冲突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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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15:41:11 【来源:回族研究】 点击:

      当来自主位文化一方的外部压力的增强被相应的来自客位文化内部的压力的增加所抵消时,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这一过程更有可能发生在少数民族比例最大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迫害很尖锐,因为少数民族群体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上构成了对主体民族的严重威胁。相互的偏见和歧视的结果是,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双方都强化了对少数民族区别性特征的意识,并因此而导致成见及其必然的产物——不信任。

     处在这种境遇下的少数民族群体的典型反应是:隔离、容忍或反抗。在中国穆斯林的个案中,因为社会生活中的相互交融,以及不可避免的穆斯林对中国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的依赖,第一种可能性(即自我隔离)并不总是可行的。第二种类型的反应,即容忍,存在于前述第一个阶段中,例如穆斯林在物质层面上的文化同化和表面上对主位文化的接受。但是当歧视发展到难以容忍的限度时,内部和外部压力的平衡被打破了,少数民族诉诸于第三种类型的反应:反抗或起义。

      在这一阶段——其特征是主、客位文化之间的激烈对抗——产生了思想意识上的极化现象(polarization)。在中国,十分值得注意的是,穆斯林转向了神秘主义的和弥赛亚式的伊斯兰教学说。起义不仅是愤怒情绪的爆发或肉体生存的必需,而且成为穆斯林少数民族重申其文化认同、摆脱主流文化压力的唯一方法。

     在云南的个案中,第三个阶段伴随着至少是暂时的回民起义的胜利而出现了:杜文秀在大理建立了政权。随着政权的建立,穆斯林面临着一系列难题,例如,他们是否应把他们的文化强加于占主体的汉族;或者基于政府的现实的考虑,他们应向汉族人口妥协以缓和以前的敌对状态并得到广泛的支持。杜文秀政权的解决方法体现在政权的宗教象征(religious symbols)、行政机构、社会的重新分层、赋税以及类似问题当中。如果政权是伊斯兰化的,那么非穆斯林应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当面对穆斯林统治者时他们的地位应是怎样呢?什么法律适用于他们,是中国的还是伊斯兰的?他们是一个被容忍的文化群体还是应该被诱导(如果不是强迫)去接受伊斯兰教?中国法律体系和政府机构的哪些部分(如果有一些的话)应予以保留?传统的知识官吏是否应被纳入新政权,还是用新的精英分子取而代之?对这些难题的不当解决方法,是造成云南回民起义政权在清政府反攻之下最终崩溃的原因之一。

     作者最后指出,他的这本著作是对以上所述的前两个阶段的研究,第三个阶段,即关于回民起义中的政权问题,他准备在以后的著作中专门论述。

     三.理论构想的得与失

      以色列利博士的的上述理论构想对中国国内的回族研究是一个挑战,更是一种启发。他启发我们以一种新鲜的角度来观察回族史,来认识穆斯林在中国的历史遭遇,并认真审视回族和伊斯兰在中国存在和发展的前景问题。笔者试从以下四个方面略加评论:

      1.对回族史的新反思:文化冲突三段论。

     传统的中国史学沿袭乾嘉学派的考证功夫,注重对事实、现象和过程的忠实记述。这种传统发展到极端,就是把工具性、手段性的考据功夫当作了目的;在强调所谓的学术“客观性”的同时却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人文关怀。很显然,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川流不息的人类社会和文化;历史,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一代又一代人的生活而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承志主张“正确的方法存在于研究对象拥有的方式中”,“中国回族和伊斯兰教研究的可能性仅仅在于一点,那就是人民活着”。[8] 离开人民(中国穆斯林)和文化(中国伊斯兰文化)的回族史很难说它就是“客观”的。

       用以色列利博士的文化冲突三段论来解释回族历史的确并非圆满,但至少给了我们些许的启发。即他并没有构建一个纤毫不漏的史料集,而是试图描述作为少数民族(minority)的穆斯林(人)和作为客位文化(guest culture)的伊斯兰(文化)在强大的异民族和异文化中的生存(survival)过程。笔者认为,在“主体民族(majority)——少数民族(minority)”及“主位文化(host culture)——客位文化(guest culture)”的互动场景中来理解中国穆斯林的历史遭遇和生存过程,的确更贴近了回族人民的生活本身。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极具包容力和同化力的文化,历史上几乎所有进入中原的边缘少数民族都已经同化消失了,而只有被称为“回族”的这一实践伊斯兰文化的群体幸存了下来。最近有学者提出了一种“雪球”理论,以表征汉民族象滚雪球一样不断壮大的历史事实。[9] 可以想见,在一个越来越大的“雪球”迎面冲来时,回族人终究是无处可藏的。一个处于劣势的族群和一种外来的文化,是如何与这个强大的“雪球”互动并侥幸生存下来的?这其实就是回族史的主题,就是一代又一代回族人的生活。

     2.对回族文化的结构性矛盾的揭示。

      以色列利博士极具创见性地提出,中国穆斯林遭受到两种对抗性的压力:同化因素(assimilatory factor)的压力和文化特性(cultural specific)的压力。来自外部、内部的压力形成了一种张力(tension),一旦这种张力失去了平衡,中国穆斯林社会就会陷入动荡之中。笔者提出把这种张力称为“回族文化的结构性矛盾”。

      学者们大都同意,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产物,或伊斯兰文化在中国地方化的结果。亦即,回族文化就是上述两种对抗性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回族文化带着与生俱来的结构性矛盾:同化因素的压力是主动的,文化特性的压力是被动的;二者之间的张力如同一根绷紧了的弦,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如果弦有松弛,则进入同化过程,如福建陈埭回族的汉化即起因于他们自己对外来压力的妥协。[10] 如果弦绷得太紧,则可能爆发冲突,这种事件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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