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省民族村情况的调查之一
江苏省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这是显著的省情之一。全省55个少数民族齐全,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4万,占全省总人口近5%。,分布在全省13个市、106个县(市、区),其中大约有50%生活在农村。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呈现出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聚居比较集中的有1个民族乡和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36个民族村(社区居委会),还有37个民族村民小组。
民族村形成的两大原因
一是历朝历代少数民族群众因战乱、逃荒等迁徙流落而来。如武进区城西村,回民迁居此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700多年前。城西村陡门塘回民是元代从河南南阳郡、陇西郡等地迁来的,主要有韩、董、吕、米、杨、顾等姓氏。灌云县圩丰村的形成,是由于清代左宗棠镇压“同治回乱”,回民为了躲避官府追捕而四处大逃亡,一部分东徙流入江苏,而后定居海滨,结草为庐,以渔猎农耕为生,渐成村落。而该县二队村,回民马姓原籍河南开封祥符县,于明代万历年间迁至淮安,后居于淮安和泗州桃源两处,清代道光末年又有一支由桃源迁至灌云县龙王荡。回民许姓、杨姓、沙姓等大多是与该村马姓人家结亲而来。
二是当代社会人口流动,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婚姻、经商等从外地迁居而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和户籍管理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宽,人口流动性增强,来江苏省打工少数民族人口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口大约有30多万人。这一群体中,有一些人逐步由流动人口转变为常住人口,定居城镇和乡村。此外,自上世纪80年代起,农村跨省婚姻增多,婚进少数民族人口迅速增加,形成新的民族聚居地,最近几年命名的民族村多属于此类,如溧水县孔镇社区、仪征市龙山村、阜宁县左范村等,少数民族村民以通过婚姻、经商从外地迁进者为多。东海县左庄村,所有少数民族家庭男方都是本地人,女方都是外来的少数民族。目前,因婚进缘故江苏省少数民族人口还在呈持续增长之势,每年大约增加6000人左右。
民族村呈现的五大特点
江苏全省现有的36个民族村,在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总体上呈现这样几个特点:
从分布情况看,北多南少,绝大多数民族村集中在苏北。苏锡常地区只有常州有1个民族村;宁镇扬地区有8个民族村,其中南京4个、镇江2个、扬州2个;其余27个民族村均在苏北,其中徐州7个、淮安4个、盐城4个、连云港7个、宿迁5个。涉及民族村的县(市、区)有22个,其中17个在苏北,民族村最多的是泗阳县,有4个村。
从地理区位看,一般地处偏僻,自然条件较差。36个民族村中75%位于省边、市边、县边,多属于行政区划的边界地区、偏僻的贫瘠地区和革命老区,如东海县恰恰村,位于苏鲁两省三县交界处,地处丘陵地带,土地资源少,水资源奇缺,常常是有河无水、有地无粮。洪泽县街西居委会,位于该县最北端、洪泽湖西北岸,与淮阴区赵集镇、清浦区和平镇毗邻。
从人口结构看,多民族聚居,以回族人口比重最大。各民族村中,世居少数民族以回族为主,近二三十年来婚进等迁居的少数民族则族别众多。如溧水县孔镇社区325个少数民族村民来自16个民族。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宿迁市,族别达43个,其中回民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5%。在各民族村现有人口比例上,少数民族村民大多占本村总人口的1/3左右,少的不足10%,多的超过50%,如灌云县的二队村、圩丰村分别达到52%、60%,最高的是淮阴区张庄镇村,回民占该村总人口的64%。
从村级经济看,大多没有二、三产业,集体经济薄弱。全省民族村中只有少数几个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发展势头较好,而大多数村没有工业支撑,村级经济总量很小,集体经济收入微薄,不少村甚至完全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这种现象在苏北地区尤为明显。如徐州市7个民族村,除丰县北关村外,其他6个村均无集体经济收入;连云港市6个民族村,除个别村状况稍好外,也几无集体经济收入;宿迁市5个民族村中有4个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枯竭,壮大乏力。
从少数民族群众生存状况看,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一般都低于汉族群众。据统计,200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004元,而少数民族村民的人均纯收入,除南京4个村和常州1个村较高、扬州两个村及苏北个别村达到或略超这一水平外,其余近30个村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也低于所在市平均水平,有的差距还相当大。如阜宁县左范村2009年少数民族村民人均纯收入为322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4428元、4782元;灌云县付岔村2009年少数民族村民人均纯收入为2000元,不到全市平均水平的1/4。即使在同一个村,少数民族村民收入也大多低于汉族群众,如句容市佴池村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为6500元,少数民族人均纯收入为5000元,相差1500元;灌云县二队村200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为4200元,少数民族人均纯收入为3500元,相差700元。目前,苏北地区尚有近两万少数民族群众属于贫困人口。不少少数民族群众在就医、就学、社保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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