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中正”与“中和”思想对中国回族穆斯林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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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2 17:10:03 【来源:《济南穆斯林》】 点击: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为国人所耳熟能详。而对于中国其他不同信仰文化中的类似思想,却鲜为人所知。其实,不同文化、不同信仰,除了某些核心价值文化的排它性以外,也往往表现为某些哲学思想、理念、价值观念的惊人一致,如伊斯兰教的“中正”“中和”思想,其他文化或宗教的“中庸”“中道”思想……,虽然表述不同,但多体现出宗教文化的温和性、和谐性的一面。这也可以想见,任何一个宗教都有与当时的社会相协调、相适应以达到和平共处的基本对策,它们都会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手段,调解同社会的矛盾,以尽可能地适应当时的社会制度,争取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合法化。

一、伊斯兰教的“中正”“中和”思想

关于伊斯兰教的“中正”与“中和”思想,《古兰经》说:“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2:143)“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2:190)。“除不义者外,你们不要侵犯任何人”(2:193)。“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敬畏的”(5:8)。

在阿拉伯语中“中正”“中和”,都是“wasaiti”,语意相近。有学者认为wasaiti可以放在不同场合使用,“有时用中正好些,比如伊斯兰教是个中正的宗教:有时用中和,比如某一个穆斯林学者或思想运动的思想很中和”,“现在应该提倡中和,反对极端。”(1),较多的穆斯林都认为:伊斯兰教是一条道路,它是中正、中和之道。凡事讲适度,不容许过分,即将是颂经声,也应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适度被认为是穆斯林的重要美德。

宗教作为历史范畴之一,它自身亦不能违背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律,“宗教就丧失了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而存在的社会基础,丧失了继续存在的条件”(2)。

古今中外历史上曾经产生过无数宗教,但有许多宗教没有保存延续下来,其中有的宗教虽然在历史上曾经辉煌过一时,但最终消失了,个中原因之一,恐怕与宗教本身没有处理好同当时社会的协调有关——换言之可能是发生了与社会的尖锐对立、激烈抗衡,结果导致引火烧身、自取灭亡的缘故。大多的中国穆斯林都认为,伊斯兰教是一个较为开放的宗教,作为一个外来宗教,能够在以传统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中国站稳脚跟,这是非常了不起的,这同伊斯兰教的善于吸纳与变通、自觉适应土著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从历史上考察,中国伊斯兰教就有着较强的自适应功能。

中国回族穆斯林善于“拿来主义”——即注意吸收其它文化优秀因子以图存的,如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中庸思想”,对中国回族知识分子尤其是那些所谓“回儒”的影响十分明显。

伊斯兰文化最初进入中华大地时,是被中国的统治阶级和封建士大夫视为异端的文化,面临着被中国传统文化同化的危险(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许许多多外来宗教文化被中国传统文化同化的具体事实)。在这种客观环境条件下,伊斯兰教采取正视现实、大胆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的策略。不仅使中国的穆斯林改著汉服、改操汉语、与中国土著民族大量通婚,至明清以后,穆斯林的知识分子更以汉语文翻译出版伊斯兰经典,以儒家文化诠释伊斯兰教教义,使得伊斯兰教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蒙上了一种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浓厚色彩。也正因为如此,伊斯兰教才得以在中国立足、扎根并不断壮大,发展成为今天在中国的广阔土地上拥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2000多万穆斯林人口的规模(其中受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回族穆斯林就有1000多万)。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伊斯兰教为能在中国得到传播而与当地传统文化主动调整关系的自适应性。

作为整体意义上的、世界性的伊斯兰教而言,它具有一般宗教所具有的稳定性、适应性等特点。稳定性即宗教基本教义在创建初期一经确立,便保持长期稳定亘古不易,它通常不会随着社会形态的变换、社会结构的调整、政权的更迭而发生变化;适应性则是指伊斯兰教原本属于地区性宗教(它最初仅仅产生在阿拉伯的麦加地区,并在周边地区发展),但最终演变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由于先知穆罕默德的毕生努力以及他以后的历任哈里发的长期征服战争,伊斯兰教的影响终于扩展到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伊斯兰教传播到哪里,它便以其基本的信仰教化当地的皈依者,而在这种宗教征服和宗教传播过程中,它克服了由于民族、种族、语言、风俗习惯、思维方式、传统观念迥异而造成的种种障碍,显示了伊斯兰教大文化的适应性。

二、“中正”“中和”思想在中国社会的实践

伊斯兰教传人中国已经1300多年,除了保持了上述普遍意义的稳定性、适应性特点以外,还表现了一些个别意义的特点——换言之即中国伊斯兰教的内敛性。

(一)中国伊斯兰教“中正”“中和”思想的表现之——不向非穆斯林传教

长期以来,伊斯兰教在中国各地主要是在穆斯林民族地区内部传承、延续。

伊斯兰教在传人中国以后,表现了较大的审慎态度。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处在相对不利的生存环境中,逐渐形成了本民族宗教文化等方面的自守性。为了避免文明冲突,穆斯林把伊斯兰教严格局限于穆斯林社区和清真寺的狭小范围之内,并不越雷池一步。他们囿于宗教生活的相对封闭——与佛道寺观可以成为旅游胜地,无论是否信众“进庙就烧香,见佛就磕头”来者不拒不同,通常穆斯林将清真寺视为“圣洁之地”,并不情愿向非穆斯林开放。在举办宗教性礼仪活动时,也谢绝非穆斯林的参与或介入,囿于宗教教义的相对封闭——通常不主动地走出清真寺、走出穆斯林社区到社会上去向非穆斯林传教,甚至在教外人向穆斯林善意地求教伊斯兰的教义时,也沉默缄口,极为谨慎——这一点也与基督教信众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不分种族、民族对象,竭力宣教、扩大影响的作法,积极张扬的传教风格大相径庭。

而在遭遇主观意志不能转移的外界压力,宗教陷入低潮和逆境时,伊斯兰教更是或降低姿态,或干脆转入地下——如同清咸同年以后封建统治者对伊斯兰教的压制、当代“文革”时期对伊斯兰教推行极左政策时那样。

中国的伊斯兰教则因为不向外传教的缘故,始终保持人数的相对的内敛性,这种不事张扬、低调的内敛性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方式.不易遭致类似的不安与反感。

(二)中国伊斯兰教的“中正”“中和”思想表现之二——穆斯林人口增长缓慢

唐宋时期,藩商是客商地位,俗称“藩客”。伊斯兰教中国的传播方式较为不同.虽然在最早东来的穆斯林中主要是商人,然而历经唐、宋几代长达数百年的历程,阿拉伯穆斯林商人的商业成就斐然,伊斯兰教的传播事业却没有像在其它地方那样,获得什么大的进展,伊斯兰教基本还限制在那些阿拉伯穆斯林商人(在当时中国被称为“蕃客”、“蕃商”)和他们的亲属、后裔(在当时中国又被称为“土生蕃客”)这一狭小的范围。

随着蒙古大军征服中国的战争.被征调东来的大批中亚西亚穆斯林陆续人居中国以后,其人口比例在中国总人口中,依然份额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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