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的区分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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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7 16:37:49 【来源:穆斯林在线论坛】 点击:

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逊尼派,遵行哈乃斐学派教法,新疆极少数为什叶派的伊斯玛仪派。苏菲主义各学派在西北地区有广泛影响。历史上,由于伊斯兰教传入各民族地区的时间、途径以及各民族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又分为内地伊斯兰教(汉语系)和新疆地区伊斯兰教(突厥语系)两大系。
   
  
      内地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内地的年代,学术界尚无定论。一般认为是在公历651年(唐朝永徽二年)从阿拉伯传入中国的泉州、广州等地。据中国史籍《旧唐书》与《册府元龟》记载,这一年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656在位)派使节到唐朝首都长安,晋见了唐高宗并介绍了伊斯兰教义和阿拉伯国家统一的经过。阿拉伯帝国第一次正式派使节来华,对后来中阿两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广泛交流,以及穆斯林商人的东来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故历史学家一般将这一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开始。另外,中国史料中还有“隋开皇中”、“唐武德中”、“唐贞观初年”、“八世纪初年’传入等诸说。这些说法多为一些学者的一家之言或对明、清以来穆斯林民间传说的记述,因此还难以定论。
  
      唐宋时期。从唐永徽二年(651)到南宋末年的600余年间,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内地早期传播时期。这时唐朝同阿拉伯帝国(大食)均为兴盛时期,中阿两国东西相望,横贯东西的陆上“丝绸之路”和南中国海至波斯湾的海上“香料之路”,使两国保持着频繁友好往来。大食使节和“贡使”不断前来中国,据《旧唐书》载,自651~798年间阿拉伯来唐使节达39次之多。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来华更是络绎不绝。他们来华后多集中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扬州、杭州、明州(宁波)并深入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牛角等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它商品。中国人称他们为“蕃客”、“蕃商”和“胡贾”等。由于唐、宋政府鼓励商业贸易,因而有不少人在中国久居不归,称之为“住唐”。唐时,侨居或在中国安家落户的阿拉伯、波斯人为数不少。据《资治通鉴》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756)以来,大食国的“胡商”,“留长安久者或四十年”,“安居不欲归”、“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肃宗上元元年(760)之前,居住杨州一带的大食“贾胡”至少也有一二千人。据唐代僧人鉴真在《唐大和尚东征传》中说,天宝年间居住在海南岛上的波斯人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
  
      9世纪阿拉伯商人苏莱曼的《中国印度见闻录》也说,唐末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占广州,居住在此地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犹太人和基督教徒有12万之多。宋时,对外通商贸易的规模又有了发展,来华的阿拉伯、波斯人比唐时巨增。他们多集中在广州和泉州,仅泉州一地就数以万计。中国地方当局为照顾他们的生活习惯,设立诸国蕃客聚居区“蕃坊”,并允许他们和汉人通婚,繁衍后代。据宋代朱或《萍州可谈》记载,北宋末广东有刘姓阿拉伯人娶宗室女者,因而出现“土生蕃客”和“五世”土生蕃客的记载。清代学者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载:“自唐设‘结好使’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诡服殊音,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连城,以长子孙。”据近人考证,广州蕃坊在“府城之南”、“珠江北岸”,泉州在“此市南郊,地临晋江”。南宋时,这两个地方还出现了不少大食巨商,“富盛甲一时”,具有相当的社会经济地位。大食国的穆斯林商人在中国寓居或定居,把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在“蕃坊”中,由中国当局任命一位年高德劭的穆斯林为“蕃长”,负责管理蕃坊事务,主持礼拜等宗教活动,处理穆斯林间民事诉讼,并招揽外商来华贸易。蕃客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皆以《古兰经》、圣训及伊斯兰教习惯行事”。《萍州可谈》又载;“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他们还在居住地建立了礼拜寺及穆斯林公共墓地,伊斯兰教影响随之扩大。今广州怀圣寺、泉州清净寺、杨州仙鹤寺、杭州真教寺等,都是这一时期建成的伊斯兰教古寺。《诸蕃志》卷上记载泉州墓地说:“有蕃商曰施那帏,大食人也,寓泉南,轻财乐施,有西土风习,作丛冢于城外之东南隅,以掩胡贾之遗骸。”唐人杜环《经行记》称伊斯兰教为“大食法”、宋人赵汝适的(诸蕃志》称“大食教度”。这时伊斯兰教在中国还只局限于来华侨居的阿拉伯、波斯商人中信奉,广大汉族人对其相当陌生,因此一些汉文文献往往把穆斯林念经、礼拜等宗教活动,不确切的理解为“拜天”、“叫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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