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历、公历、农历的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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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09:54:27 【来源:天方文化】 点击:

研究世界伊斯兰教历史,免不了要对以回历所记载的历史事实换算为公历,或将所载的公历换算为回历。《回历纲要》、《历法丛谈》、《万年历谱》以及《回回天文学史研究》[1--4]等专著都载有自回历换算为公历的算式,并称两历因闰年的时间不同,故换算结果常有一日之差,惟均未讨论一日之差的简易订正方法。1998年《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载文讨论了中国农历与公历、回历的换算问题[5]。惟笔者依上列著作中所列算式推算结果;发现与实际所载日期误差常大于一日,最高可达十日之多。因此有必要对计算中误差的来源及计算公式的改进进行探讨,特撰此文。  

     一、国历换算为公历  

  1.换算公式的导出
  
      公历每年365.242 199074075 日 (简化为365.2422日),而回历每年为354.367074375日(简化为354.36707日),所以回历一年只相当354.36707/365.2422=0.970223或0.970224个公历年。又回历元年元旦定在公元622年7月16日,由于当时历法在推算上的误差,致当时的7月16日,按现代的公历应改为7月19日,自公元某年元旦至该年7月19日已达200日.相200/365.2422=0.5476公历年;又因到回历二年元旦才达到0.970224个公历年,故自回历纪年元旦换算为公历的算式即为:
  
     (回历纪年一1)× 0.970224+622.5476年

     =所求公历年月日……………………………………………………………………………(1)
  或 回历纪年 × 0.970224+621.5774年

     =所求公历年月日……………………………………………………………………………(2)
  式中621.5774来自622.5476-0.970224。
  
     如所求某一历史事实不在回历元旦时,可将事实经过本年的总日数化为回历年,加人回历纪年总数中即可。
  
     然而上列公历一年的总日数,实际上是一回归年的实测数,因现用公历每年的日数实为365.2425日,它与一回归年的日数只能是基本相符,到公元四千多年后会再出现一日之差。
  实际上在明万历十年九月十八日,回历990年9月16日,公元1582年10月4日前(包括4日)的公历称儒略历,儒略历每年365.25日,它每年与一回归年的差值远大于格列高利历即现代的公历,大约历128年就需多闰去一日,至万历十年已经多闰出十日了。因此,对于儒略历时期的回、公两历换算,不能仍采用(l)、(2)两式,而需依儒略历的年实际日数将上列二式略加修正即可,结果如下:
  
     (回历纪年一l)× 0.9702+622.5393

     = 所求公历年月日……………………………………………………………………………(3)
  回历纪年 × 0.9702+621.5691 

      = 所求公历年月日…………………………………………………………………………(4)
 
      式中0.9702为354.36707/365.25所得结果,而0.5393则系公历某年元旦至其7月16日的总日数197被365.25日除之所得,622.5393-0.9702= 621.5691。
  
     现将两种算式自回历第52年起,每隔百年所算得的公历年月日列人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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