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中的回族文化模式及文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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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15:20:58 【来源:《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点击:

回族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在回族文化的内涵中,伊斯兰教以其幽玄的哲理、古老的历史和巨大的能量,凝结了现今中国大地上860多万回族人口,并以其缜密而集体意识极强的宗教文化,成为每个回族心灵的仰止。

  伊斯兰教从唐代中期传入中国,历宋元以迄明清,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其间从回族先辈因屯垦、经商、征战或从事工艺而以小群体的分布形式,到如今遍及中华神州大地的居住格局,无处不留下回族的足迹。资料显示,在我国2000多个市县中,有95%以上的地方都有回族聚居。在中国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汪洋大海”之中,不论是西北地区还是中原、华南,回族都能在当地扎下根来,并不断繁衍、发展、壮大,其中之奥妙,就在于回族文化模式本身良好的适应性和自我调适性,致使回族能够在逆境中寻求既能保持本土文化之完整性,又不失与主流文化相协调的和谐生存境域。

   一、回族文化模式的特点

  (一)宗教性

  回族文化模式的伊斯兰特征是尤为突出的,无论是从其族源来看,还是从其形成乃至于后来的发展中看,伊斯兰教始终成为一种凝聚力量,起到了纽带作用,并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积淀了当今的回族传统文化,使其具有鲜明的伊斯兰教特色。如伊斯兰教规定的念、礼、斋、课、朝的“五功”始终成为回族信仰文化的核心。回族丧葬习俗的主要程序和核心内容至今仍按伊斯兰教规执行,如回族实行土葬,忌火葬,主张速葬,严格执行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主张薄葬,且一律平等,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其他如“抓水”“站折那则”等习俗,也都是伊斯兰处理丧事的基本规定。回族禁忌习俗中的禁食猪肉、自死物、血液;禁饮酒等习俗,也源于伊斯兰教。还有回族婚礼中的念“尼卡哈”仪式以及人生礼仪中的割礼习俗等等,都是伊斯兰教的宗教规定在回族文化中的具体表现。

  “每一种文化都包含了某种形式的宗教”,同世界上其他重大人类文化一样,回族伊斯兰文化分为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两大类,伊斯兰教文化的重要内容,更是该文化最直接的积累形式,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它与其他宗教相比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宗教像伊斯兰教那样具有广泛的民族性,也没有哪一种宗教像伊斯兰教那样世俗化,你很难在阿拉伯中找到一个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你也很难分清伊斯兰教中什么是宗教的,什么是世俗的东 西”。其原因在于,历史上人们对伊斯兰教的皈依,大都是集团性或是部落群体性的,因此穆斯林群体的宗教感情,往往转化为共同的民族感情,宗教规定和民族习尚交融在一起,从而形成民族内在的强大凝聚力。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不单单是一部宗教经典,也是回族信仰和生活准则的源泉。回族社会的经济、法律准则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习俗、文学创作等无不受《古兰经》的强烈影响,有些方面甚至是规定性的。许多回族风俗文化也是从伊斯兰教教律中演变而来的,这些都超出了一般宗教的意义和范围,具有很强的世俗性,这是伊斯兰教不同于其他宗教的重要方面,显示了它是一种涵盖面十分宽泛的宗教文化。

   (二)整合性

  回族文化模式,就其来源说,无疑是从国外移植、输入的,但它作为中国民族化的表现形式,其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从回族伊斯兰教义上看,中国伊斯兰教一方面坚持了伊斯兰教的根本信仰;另一方面又吸收了中国传统的儒、佛、道思想,到明末清初以王岱舆、刘智等为代表的回族伊斯兰学者,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使之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回族伊斯 兰教义。如伊斯兰教最根本的信仰是“认主独一”,离开了这个信仰就背离了伊斯兰教,因此,明清的回族学者将“认主独一”的教义与儒学的程朱理学中的“太极说”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承认太极学说中关于万物统一于五行,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太极,太极本无极的说法;另一方面,又提出在无极和太极之先,还有一个“造化之原主”,这就是“真一”(即真主),认为真主才是造化天、地、人、物的本体和世界万事万物的总根源。这样既坚持了伊斯兰教关于“一切非主,惟有真主”的基本信仰,又融合了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说,形成了有别于其他伊斯兰教国家的“认主独一”的教义。又如在回族文化模式中处理神权与王权的关系上,伊斯兰教认为“忠于真主”丝毫不能动摇,但这与儒家“三纲五常”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相悖。为了使两者统一起来,中国回族学者提出了“人道五典”学说,即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有别、长幼之序、朋友之诚。很显然,回族的“人道五典” 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处理人际关系的礼教,明显为儒家的思想,以此不难看出,在社会变迁中的回族文化模式,为适应中国封建社会需要,并为争取自身的生存发展,不断吸收中国固有的文化,建立起了一整套自我调适性极强的道德规范,从而成功地解决了伊斯兰教在非伊斯兰教国家神权与王权相统一的问题。另外,他们还把“穆圣”穆罕默德)与孔圣(孔子)相提并论,用孔孟之言印证伊斯兰教义。西北地区回族伊斯兰教门宦制度中的道主、道参、参禅悟道(坐静)修炼等,从形式到内容都渗透了明显的佛、道色彩。由此可见,伊斯兰教教义在根植中国的漫长历程中,既饱含热泪般的艰辛,又充满牧歌式的情结,已经同中国本土化以儒家为代表的思想相融合,并逐步为中国穆斯林所接受。

   (三)趋向性

  回族文化模式的趋向性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观念趋向;二是目标趋向;三是性格趋向;四是组织趋向。所谓观念趋向,是指回族群体的意识和行为都趋向于本民族共同认可的伊斯兰文化理念和伊斯兰文化主旨,尤其是在多民族多宗教的中华民族多元文化模式下,回族的观念趋向性更为明显。所谓目标趋向,即回族群体的意识和行为趋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伊斯兰教,并以此作为本民族心灵的仰止。回族传统文化模式的目标趋向性是在均衡和谐的境界中完成信仰的追求,即人与真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谐与均衡。所谓性格趋向,即具有共同的回族民族性格。每一个民族都有一种相似的性格特征,回族的民族性格凝重而不保守,开放而不失矜持。所谓组织趋向,指回族个人意识和行为趋向于何种组织。回族的意识和行为主要趋向于宗教和群体,因而在这种文化心理的支配下,回族群体的国家意识较淡薄,宗教集体意识浓厚。

  (四)稳定性

   一种文化模式一旦形成,便不易变迁。稳定的强弱与时空条件密切相关,就时间而言,回族文化模式历史愈久,时间越长,文化传统积淀越厚,它所形成的传统就越牢固,整合的程度也就越强,其模式便愈稳定,愈难于变迁。回族文化模式的特征说明,同一文化体系内的各部分都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所以在考虑回族文化发展和走向时,不能不考虑文化模式中的结构和功能,应注重回族文化模式中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才能保持回族社会体系的和谐,才有可能使整个民族持续稳定地发展,如果只考虑其中一部分发展,不注重其他方面的制约,最终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甚至会受到挫折。因此回族文化的发展规划,必须考虑其整体性和关联性。

  经济是回族文化发展的基础,在社会变迁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不能只考虑体制的转换,还应关注回族意识和行为方式的转换及如何发展和变革回族文化的其他方面。

  二、社会变迁中的回族文化走向

  从目前的中华民族文化格局来看,经济的迅猛发展,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互动的趋势,强化了回族与各民族区域间的社会联系。同时,社会变迁给回族文化的保持和发展提出了挑战,在四周以汉文化为主的兄弟民族文化氛围及多种多样的新异社会环境下,是迎合、退却,还是吸纳、进取成为每个回族同胞值得深思的问题。对此我们应认识到,回族文化的走向需要有先进思想的调色,更赖于自身条件来炼就。因此,振兴回族文化,既要保守自己的伊斯兰传统文化也要创新自己的民族文化,既要大量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文化,同时也必须有意识地输出、传播自身的民族文化,扩大回族文化的影响。

   (一)保守与创新

   对于伊斯兰文化,尤其是以回族为主要载体的中国伊斯兰文化是民族性极强的一种文化模式,就它的发展而言,既要保守,也要创新。保守是相对的,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回族社会稳定和谐 创新(变革)的目的是使社会发展进步。回族传统文化是历史长河中积累起来的文明,其形成虽饱经沧桑,但它赋于回族人民以安全感和实在感。纵观历史,没有回族传统文化作为依托,任何创新都难成功,因此回族传统是创新的基础,同时也是创新成功的保障。黄文山曾说:“无论哪个民族或国家,为着民族生存起见,总以自己为本,根据其时其地的需要,建立不朽的民族文化。在这种文化未巩固之前,倘使突然放弃自己固有的族粹,不但不能对于民族文化有所贡献,结果往往趋于覆亡。”回族文化的民族性是本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只有
保留自己的民族性,才有可能长期与其他各民族的文化平起平坐,如果丧失民族性,将会成为其他民族文化的附庸,低人一等。也就是说,要发展回族文化,首先要振兴自己的固有文化。

  当前中国正处于大变革、大转型时期,同时又受到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因此,“保守”优秀回族传统文化的意义更为深远。首先,回族以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格局,遍布中华神州大地,保守传统文化(如商业文化、伦理文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改革开放正常有序地进行;其次,有利于保持中国回族文化的独特性和本土性,不被国外势力所固化或淹没;再次,具有经济上的独特意义,因为文化也是生产力,在市场经济下,文化不仅起到一定的认同作用,维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随着市场的发展,回族文化产业会迅速兴起,会产生经济效益。例如,回族可以积极挖掘民族旅游文化资源、清真特色食品产业等来吸引游客、增加收入。

  保守优秀回族传统文化的方式有多种:

  其一,凡是与现代化不相冲突的传统文化,都要加以保留,例如,回族的岁时礼仪、人生礼仪、节庆风俗及各种宗教仪礼等文化形式,时代性不强,与现代化没有冲突或冲突不大的,均可加以保留。中国各个民族的礼俗文化均不相同,也没有共同的文化模式,因此,独特的回族文化传统应有意识地加以保留。有些文化现象,如宗教信仰,虽缺乏科学性,但它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中普遍存在,因此,正当的、合法的宗教信仰并不与现代化相冲突,重要的是如何由宿命论、迷信和宗教狂热向理性化、世俗化转变,使宗教信仰成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寄托。

  其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回族优秀商业、伦理道德文化和风尚要加以弘扬。例如,回族传统经济文化中所倡导的“公平交易、反对投机”,“互利互惠、诚信经商”,“鼓励合法买卖,禁止重利盘剥”的商业行为准则,及在回族伦理道德教育中主张的“为人正直、诚实做人”,“孝敬父母,善待子女”,“仗义疏财、赈济贫民”等等思想,均具有永恒的价值,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些行为准则和道德风尚都是一种有价值的民族意识和观念,不可轻意丢弃。回族经济思想文化中的“诚信”观念,在现代化经济和全球化浪潮中是民族崛起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回族文化优秀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是维护回族社区均衡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都应加以弘扬。

  其三,保护回族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以免其衰落和消亡。回族文化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形态,并由其经济生产所决定,因此社会形态变化则必然导致文化形态变化。回族文化大体一直依存于自给自足性的自然经济,而目前所面对的是追求工业化、都市化的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历史的进步,要求回族文化必须进行适时的、适度的转型,以适应工业文明、都市文明发展的需要,否则古老的回族文化传统只能成为一种社会进步的阻力,最终被历史所否定。对于文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文化不适应性,既要未雨绸缪,胸有成竹,也要及时调整,积极引导。

  回族的经济发展与汉族等民族相比,有一定的落后性,造成经济文化落后有诸多因素,但观念陈旧是最深层的原因。进行回族文化建设,必须高举解放思想的旗帜,破除自闭观念,坚持创新精神,树立正确的文化伦理观,处理好文化与政治、文化与经济的关系,加强文化的本体性建设。其一,在回族文化伦理观方面,要深刻认识回族文化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上的地位,回族文化对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地生存发展的意义,尊重回族群体所存在的每一种文化模式,确保在政治平等基础上的各民族文化完全平等,尤其要扶持那些贫困地区的回族文化建设,实现自我更新,使之与现代文明接轨。其二,在文化与政治的关系方面,既要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又要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并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正常的民族文化活动与“民族主义”区别开来,将合法的宗教行为与“封建迷信”区别开来,不将主流文化与亚文化混为一谈,承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建设的复杂性、融合性,以及包括民俗文化、宗教文化对主流文化所具有的丰富作用,对社会稳定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回族文化建设必须为民族经济开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尊严,加强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服务。其三,在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方面,要克服那种简单地视文化为经济附庸的片面性,既承认文化建筑于经济之上,又服务于经济,同时还应承认回族文化的本体性存在,承认其文化有独立的品格。处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要纠正那种视文化为“花钱事业”的偏见,推出回族文化精品,实施
各种文化建设工程,并孕育回族文化产业,开发回族文化产品,开拓文化市场,使之在获取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文化与经济的最佳结合。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面对国家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知识创新、精神创新的伟大时代,回族文化的走向也要奔赴创新之路。创新与保守相辅相成,保守不反对创新,创新有利于更好地保守。保守主义者希望在传统与现实中适应,在审慎和渐进中变革,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也就不可能保守传统。近代西方“保守主义”的先驱,英国著名学者布尔克在他的名著《法国革命的反思录》中说:“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也就不会有保守传统文化的能力。”
回族文化创新的形式多样,其一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例如前述回族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包括团结精神、人本精神、诚信精神,在此基础上必须吸收当代的民主精神、科学精神,丰富发展回族民众的人文精神,以适应当代 世界。其二是文化再造使传统文明升华为现代文明,例如, 回族优秀的伦理道德必须注入新的因素,使之具有活力。

总的说来,现代回族文化模式必须在传统模式基础上进行构建和创造,历史上成功的现代化运动大多是一个双向运动过程,既善于克服传统因素对现代化运动的阻力,也善于使传统文明转换成现代文明。“传统与现代性是现代化过程中生生不断的连续体,背弃了传统的现代化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化,而背向现代化的传统则是自取灭亡的传统”。回族文化走向的现代化蕴含的不是消极地对传统的巨大摧毁,而是积极地去发掘如何使传统成为获取当代回族文化的发酵剂,也即如何使传统发生正面的功能。

   (二)引进与输出

  引进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回族自己的文化,赶上或超越主体民族的先进文化;输出是让整个世界了解自己的文化,扩大自己的影响,使回族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中占有较高的地位,使民族性的各种组织在制定各种制度和规则时,既考虑儒、佛、道等文化的因素,也考虑伊斯兰文化的因素。

  一个民族是否善于引进、采撷先进民族的文化,决定着该民族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速度,在当今社会,只有大量引进先进文化,尤其是先进物质文化和科技文化,并进行加工和改造,使之与本民族的固有文化融合为一体,才有可能复兴该民族的本体文化。

  由于回族文化在历史上长期处于一种封闭自保的文化生态环境,引进用以发展生产的国内外科学技术很少,而引进用以自我调适和协调稳定的文化内涵较多,因此,在回族原有的体系中,缺乏引进先进文化的机制。在世界民族之林,日本的大和民族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善于吸取国外先进文化的民族之一。日本之所以能从文化后进的国家,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发展成为高度发达的现代强国,其主要因素之一是善于吸取先进文明,并加以选择、改造和融合。日本人在接受先进文化的同时也保留了大量的传统文化,其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交规则、生活方式等基本上都是传统的,同样,日本人吸收来的文明之多,也是不容怀疑的,尤其是科学技术、物质文明及管理制度等,都是在西方模式的础上加以改进而成的。

  引进国内外先进文化,应该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取。回族在引进先进文化时,一是要多元地引进最先进的学与技术,不能照搬某一民族的模式,谁在哪个方面强就学习谁;二是要进行改良和应用创新,在吸取外来文化的基上,进行综合改进,使之更趋完善,更适合于回族民族群体更适合于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回族文化不仅要保留自己的民族色,而且还要维护回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的地位。要达此目的,只着眼于“保守”“创新”“引进”不可达到目标,还应积极主动向外展示、输出,尤其应注重输出族民族性较强的优秀传统文化。

  回族文化的保守性、排它性和渐变性等文化特质,决定了复兴回族文化不可能以突变的方式,而应采用循序渐进以自我创新为主和吸收其他民族精华为辅的方式。倘若考虑回族文化的特性,完全否定或抛弃民族文化传统,或突变的方式进行变更,则将会造成文化失调、思想混乱、政局失控、经济无序,甚至造成社会动乱和民族分裂。

  纵观以上社会变迁中的回族文化模式及文化发展走的设想,回族文化的变迁、发展,正是大势所趋、历史的必然。

来源:《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责任编辑 依布蒂哈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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