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主义的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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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12:54:57 【来源:《关注》总第九期】 点击:

2012年最初的几个月里,中国知识界对于“国家道路”的论争达到了一个新高潮,知识界参与的广泛程度、话语尺度的开放程度、观点交锋的激烈程度皆可称得上三十年来前所未有。不能说此番论争没有价值,至少它清楚地表明:自从引入民族国家意识以来,继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改革开放数轮论争与选择之后,这个东方大国再一次面临道路探索的历史节点。但是,这次爆发式的论争依然算不上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思想探索。无论对于人类道路探索进程、还是对于思想解放史的贡献,它都不具有大的意义。

    一般地,开放式的探索,往往会有多种选项出现,特别是应当有新的方案被提出来,交给社会讨论。刚刚发生的这场关于“中国该向何处去”的论争,看似超越了传统的意识形态之争,众说纷纭,但撇开话语表面的术语翻新和概念泡沫,本质呈露的,仍是“资”、“社”之争的底子。论争中居于权威地位、拥有全面优势的“主流”声音,在政治上力主民主制度,在经济上力推新自由主义,在文化上力倡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主义),却回避不了三句诘问:民主制度以谁为范本?新自由主义的前身是什么?谁在决定某种价值的普世与否?答案除了资本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而与之相争的另一方被归类为“左派”观点,明确主张坚持社会主义,所表现出来的新特征中最突出的一点,却是把上一代马克思主义者未能彻底解决的民族主义问题正面化并且放大,以此增强话语的合理性、赢取民众的普遍同情(而这恰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倒退)。——我们且不评论双方主张孰优孰劣,仅就这场论争被局限于二元对立单项选择的现象本身而言,与其说由于中国知识分子缺乏政治想象力,不如说它是一种被动的必然:被“民族国家”意识绑架了的知识分子,所能面对的也许只有“非左即右”式的选择。

    以解决人的问题、解决人际(国际)相处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人类不断探索,一路走来。走到今天,探索既已背离了初衷,被一个人类自己所发明的、叫做“民族国家”的怪物所劫持,人与体制谁为谁服务的关系颠倒,抛弃了道德的原则,扭曲了人本的核心——那么在这种“道路的论争与选择”中,伊斯兰的缺席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儿了。

    以上,仅为伊斯兰在当今世界缺席的一例。本文所要讨论的,乃是伊斯兰的全面缺席:包括穆斯林世界在内,在世界潮流的主题之中——无论作为一种认识世界的知识体系、一种规范人类的道德体系,还是作为一种组织社会的秩序体系,伊斯兰皆被排除在选项之外。——作出如此结论,需要说明两点:第一,我们不认可宗教学者对伊斯兰的种种扭曲性解释;第二,我们不承认现实中以“伊斯兰”自命的政治体制。

    讨论以上结论,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伊斯兰究竟是什么?

    伊斯兰是什么?

   古兰经对这个问题回答得明白而简单:伊斯兰就是一个工具。

    神创造了人类,安置人类于大地,而后教示人类一种工具——对于人类而言,借助这个工具去认识世界、管理世界(包括解决自身相处问题);对于真主而言,通过这个工具来慈爱人类、考验人类。

    作为工具的伊斯兰当然有诸多方面的功用,但无疑,它首先的和最大的功用是:处理和安排世界关系、调节和建立人间秩序、维护和保障人类幸福。简言之,伊斯兰是用来解决人类的根本问题、世界的最大问题的,而不单单是来叫人们礼两番拜、把两天斋的。因此,当真主说:“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了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古兰经筵席章第3节)时,所指的显然不是某一个方面的“伊斯兰”,而是全面的“伊斯兰”(和平),即:作为意识形态的伊斯兰主义。

    伊斯兰主义所谋求安排的世界关系,涵盖了宇宙之间一切事物的相处之道。所谓“能慈骨肉者谓之独善,能慈同教者谓之兼善,能慈外教者谓之公善,能慈禽兽昆虫草木者谓之普善。”普善之道,才是伊斯兰主义所营谋的根本目标、所肩负的最大使命。一切关系之中,伊斯兰主义所关心的最核心的关系,首先是人类社会的相互关系: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教与教、文明与文明……各种人口集合彼此相处的人间秩序。

    伊斯兰主义所追求的人间秩序,可以简洁概括为两个字:和平。它主张人类不分血统、种族、文化、宗教、地域……一律平等,结为一体;它要求人们视全人类为兄弟,相互尊重,彼此友爱,全体和平;它鼓励人们克服血统自私观念、突破国族狭隘意识,追求建立和平“乌玛”(理想大同世界)……“伊斯兰”(和平)这个阿拉伯语词汇本身,就在权威昭示着和平这一至高原则,就在有力驳斥着穆斯林内外对它的各种歪曲解释。

    伊斯兰主义的和平基础——政治组织原则、经济贸易规范、文明映应方式、道德遵循准则、甚至包括生态保护公约……一切涉及人类公共生活管理和个体身心培育的问题,在古兰经里皆有原则性的指示,如诚实、善良、公平、正义、宽容、忍耐等等,都是古兰经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呼吁。在实践操作的层面上,如果说伊斯兰未能适应当今时代人类的需求,那也只能说明“伊斯兰的解释者”——大大小小的宗教教士们的无能,未能将古兰经的原则、伊斯兰的原理与时代特征融会贯通、结合起来阐释,为人类共同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解决方案,而并不证明伊斯兰主义自身的失败。

    在价值认同的立场上,伊斯兰主义最大限度地包容他者文化,尊重一切文化差异。它首先在历史观上认可和继承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切优秀成果:自亚当始,诺亚、亚伯拉罕、摩西、耶稣……“相信降示给你的经典(古兰经),相信在你之前降示的经典”、“相信一切经典和众使者,并不歧视其中任何一个”这种表述在古兰经中比比皆是,这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也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穆斯林的原则标准。先知穆罕默德曾指示人们:“知识虽远在中国,你们也应当去追求。”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作为狭义宗教的伊斯兰尚未走出阿拉伯半岛、在中国当然更不存在。其次,在现实中,伊斯兰主义视一切正确的文明成分为己有。对此,穆罕默德曾有极其高明的一句论述:“凡真理皆属于伊斯兰。”就是说:你并非一名伊斯兰信徒,但当你的某个言行符合伊斯兰主义的原则时,那个言行本身就是伊斯兰。相信各种文明史上再也找不出来比这一原则更宽容、更自信、胸怀更广阔的论述了。

    作为伊斯兰主义的理论根基,古兰经把宗教对于文化差异的宽容发展到了极致:它确立了“宗教无强迫”的伟大原则,要求伊斯兰信徒与非伊斯兰信徒和平相处,准许双方联合结盟(先知穆罕默德曾实践过这一原则),联合结盟的唯一标准是:“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援,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结盟。”(古兰经筵席章第2节)古兰经说,你们来吧,让我们共同遵守一种双方认可的信条:大家只服从于唯一的真理——如果你们不愿意接受,那么好吧,请你们作证我们是信仰者。“你们有你们的宗教,我有我的宗教。”(古兰经异教徒章第6节)与文明优劣论和普世价值论的本质区别在于:伊斯兰主义并不将某种价值“文明与否”、“普世与否”的裁判权交给任何人间一方,而是将之付诸于唯一的人类共同主宰、后世的最终裁决者。——在现世此岸,宗教文化的歧异并不妨害不同宗教人群的和平相处。

     更重要的一点,理解了伊斯兰的工具属性,就必须承认:人的地位高于伊斯兰。作为宗教,伊斯兰是来为人类服务的,而不应当成为凌驾于人类之上的体制权威。这也就是为什么真主给予人类以“哈里发”(代理者)的殊荣、而以“一桩买卖”来设喻伊斯兰的含义所在。伊斯兰指导人们去服从、崇拜的唯一对象是真主,而并非它自身。这一原则推而广之:对于一切宗教而言,在神的价值判断中,人的地位应当高于宗教的地位;宗教不能成为凌驾于人类之上的权威,国家体制更不能凌驾于人之上。

    明白了以上诸原则,再回头观看今天这个世界,就显得有些荒谬了:以谋求人类幸福为出发点的“国家道路”选择中,“伊斯兰选项”却被排除在选项之外、甚至被视作危险和威胁而被防止,连作为选项之一的资格都没有。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伊斯兰知识分子首先应当受到质问:你们是如何回答“伊斯兰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你们是如何向大众解释伊斯兰的根本使命的?你们是如何用伊斯兰阐释这个世界的?

    “伊斯兰是什么”不是一道难题。但当统治体制及其知识附庸试图扭曲伊斯兰、使之符合自己的统治利益,把伊斯兰扭曲成一种为体制服务的理论时,答案就变得复杂了。事实上,延至今日,体制对伊斯兰的千年扭曲大业已基本告竣。

    从对“伊斯兰”这个宗教名称的解释开始,“和平”被扭曲为“顺从”,顺从的对象从真主被导向统治者;原为保障人类幸福的伊斯兰,被神化成一种“神圣体制”,颠倒成“人类为伊斯兰服务”;工具之工具的法律制度(沙利亚),被奉为“至高无上”,伊斯兰主张的“真主崇拜”被悄然置换成“法律崇拜”、“制度崇拜”…… 各种对伊斯兰的片面的、简约化的解释中,最等而下之的莫过于把伊斯兰解说成“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一套神圣的法律制度”、甚至“一套成功的功修仪礼”……我们毫不否认所有这些都是伊斯兰的内容,但它们就是伊斯兰的全部吗?是的,头发和指甲确实属于你,可你愿意有人把你称作“一根头发”或者“一片指甲”吗?如果不愿意,那么伊斯兰同样不能同意你们对它的这种极端简约化指称。

    今天流行于穆斯林世界的、对“伊斯兰”的种种错误的、低级的解释,正在持续误导着穆斯林内外对伊斯兰根本属性的理解,深刻影响着穆斯林人民的思维方式,进而成为导致伊斯兰主义在人类政治中全面缺席的根本因由。

    这就是今天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异现象:一面是多数人类在痛苦中挣扎、在一轮又一轮错误理论和邪恶谎言的误导下牺牲、在迷惘中苦苦寻求答案;一面是真实的答案被隐藏于册页之中,拯救的道路湮没于荒芜,自称真理解释者的一支拜倒在邪恶理论的脚下、加入欺蒙大众的行列。

    世界主题中的沉默者

    在今天的世界主题中,伊斯兰主义扮演的是一个沉默者的角色。

    世界的主题是什么?

    不必细说500年,看看最近100年的世界吧:两次世界大战,直接杀人8733万,经济损失41800亿美元——当胜利者年复一年喜气洋洋庆祝“反法西斯的伟大胜利”时,战争的起因和本质被忽视了:很大程度上,两次大战不过是殖民者为抢夺殖民地、军火商为捞取战争财而策动的无义战,世界民众只是被裹挟进去充当炮灰而已;1946年—1989年期间,世界各地的149场战争、2300万条人命构成了事实上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只不过它被冠以一个精心制造出来的名称:“冷战”——巧妙粉饰了“冷战”的冷酷本质;1990年至今,全球大小近十场战争中,直接造成大约500万人死亡,索马里、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等多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被全面摧毁,制造难民不计其数……这些战争有一个共同点:NATO(北约)始终是每一场战争的发动者和获胜者。无一例外。

    尽管这些战争已经足够世界承受了,但我们仍然需要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战争,仅仅是冲突的极端表现,是迫害和罪恶无法压抑的暴露,是明火执仗的杀人,也是迫害者最不愿意选择的方式。换句话说,战争只是罪恶的冰山一角,只是迫害能被看见的部分。当人们的目光被战争吸引时,更大、更广泛、更日常的迫害被遮掩了。的确,“迫害比杀戮更罪恶。”(古兰经黄牛章第191节)

    2009年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粮食计划组织(PAM)联合发布报告:世界上有10.2亿人口处于饥饿之中。这意味着:全世界每6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在挨饿;每天有34000人饿死,平均每2.5秒钟就有一个人饿死,其中75%是儿童;全世界大约一半人口每天的生活费不足2美元,每年有600万低于5周岁的孩子死于贫穷和营养不良……是因为人口膨胀?资源匮乏?还是因为灾害歉收?食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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