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与自由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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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20:52:30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 点击:
     三、“重叠共识”是否可能?

     拉玛丹思想反映了欧洲新一代穆斯林渴望构建自己的身份认同,并以此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获得尊重与承认的要求。他顺应了西方穆斯林的变革呼声,试图既保持整全的伊斯兰信仰,又融入西方的政治和社会生活,既克服穆斯林族群参与社会的阻碍,又鼓励族群间的相互接触与交流,既维持自己的伊斯兰认同,又赢得欧洲的承认,并竭力在两方面之间实现一种折中平衡。上述诉求首先会遇到的难题就是:西方的政治与社会秩序有着或明或暗的基督教的根据和渊源,而当西方穆斯林与西方政治生活的融合到达一定深度时,会不会出现两者在宗教信仰、政治立场上的不相容以至冲突呢?在这一点上,塔里格·拉玛丹坦承:“当你试图搭起沟通的桥梁时,你处于中间的尴尬地位。对于穆斯林而言,你太具西方色彩,而对于西方人来说,你却太具穆斯林色彩,带有争议自然不可避免。”[37]

     拉玛丹的有关思想已经比较明确地厘清了弥合双方矛盾的可能性根据,也在实践上把握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和方法。按照美国学者安德鲁马奇的解读,循着拉玛丹的方案,西方“罗尔斯式”的政治自由主义与一种温和的伊斯兰主义就有望达成某种重叠共识,使西方穆斯林既不丧失其独特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又让其与西方国家和社会实现和解共生。[38]但是,由于这里涉及了一系列复杂的先决条件,拉玛丹的方案实际具有的可行性依然还是不确定的。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欧洲穆斯林如何去阐释并实践自己的伊斯兰?当其以拉玛丹所反对的方式去坚持一种泥古不变的思维、极端主义的成见和敌我两分的意识时,他们与西方国家和社会的紧张关系就将始终难以消弭;而当其秉承一种天下兄弟的情怀、为时世作担当的意愿和与时俱进的灵机时,他们与西方的制度和西方的人民就有望很快达成一种人性基础上的相互认可与尊重,并由此走向相互协作和共同发展。

     当然,拉玛丹所提出的双方和解之路还面临某些内在的难题。他一方面坚守伊斯兰信仰的不变性,另一方面又主张变革穆斯林文化。为了既保持伊斯兰的核心认同,又能融入西方世俗生活在,他要求西方穆斯林不洗其宗教之心,但要变革其文化之面。如何处理西方穆斯林在宗教与文化之间所遭遇的矛盾处境,在文化选择上如何既能有利于与西方的整合,又不至于架空伊斯兰信仰,应该是拉玛丹所需进一步认真解决的难题。

     另外,伊斯兰认同所特有的结构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亨廷顿曾经指出,在不同的文化中,国家认同占有不同的地位。“在穆斯林世界,身份的认同呈现出一个U字型:最强烈的认同感,一头是家族、氏族和部落,另一头是伊斯兰教以及自己所属的教派,而对国家的忠心通常较弱,只有很少的人例外。在西方世界,则是把这个U字倒过来,对国家的认同最高……”。[39]对于穆斯林来说,持续不断的歧视和偏见也影响了他们的国家归属感。由于这种认同特征,使得西方穆斯林难以积极中东地融入西方政治生活。另一方面,根据开放社会研究所等机构的研究,针对穆斯林的宗教歧视也是阻碍其全面平等地参与社会的关键性障碍。[40]因此,在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下,要使“做欧洲人”与“做穆斯林”并行不悖,就需要“穆斯林”与“欧洲”双向的努力,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必要的“重叠共识”:在信仰上悬置双方之间的差异,而在政治上则努力寻求共同之处。这种社会整合或重叠共识的基础是共同接受、公开认可的一套公共政治道德,换言之,这不能够只是一种策略性整合(a tactical integration),而是应该建立在对西方自由民主理念“最低限度”承认的基础上。一个多元族群的政治共同体必须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它的宗旨是建立国家认同和忠诚,而不是去消除任何一个族群的宗教文化。异中求同政策所采取的基本策略就是包容,尤其是非穆斯林欧洲人必须采取开放的姿态,主动摒弃已有的偏见、歧视以及支配性的习惯和立场,而欧洲穆斯林也要抛弃一种集骄傲、自卑和牺牲者意识于一体的创伤心理与人格。在这一政治框架之下,穆斯林与西方社会才有可能达成一种更为积极和有效的相互承认和相互凝聚。

     拉玛丹的思想涉及了此岸与彼岸、神圣与世俗、宗教与文化、母国与“寄居国”、传统与现代性等诸多论域的一系列重大论题。诚然,一些学者指出他的论著中包含了许多模棱两可、晦暗不明的论述,似乎还另有一番隐衷。有人甚至怀疑他的意图到底是融入西方社会呢,还是为了使西方“伊斯兰化”。[41]但不管怎样,拉玛丹确已为穆斯林与西方的和解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基础和切实可行的路径。作为一位在穆斯林和西方两方面都具有深厚背景的思想家,拉玛丹的论述既反映了当今穆斯林和西方社会双方寻求和解共生的迫切愿望,也在很大的程度上切合于当今时代的宗教、政治与社会现状,而他所主张的价值观和所诉诸的手段也与宗教极端主义者毫无共同之处,符合当今整个世界的基本原则和共同利益。他的思想不但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而且也已然在西方的国家和社会层面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42]“欧洲伊斯兰”(European Islam,Euro - Islam、概念,最先由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巴萨姆梯比(Bassar: Tibi)在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此后其他的提法接踵而至,如“西方伊斯兰”(Western Islam)、“美国伊期 兰”(American Islam)等。虽然拉玛丹的理论主要针对的是“欧洲穆斯林”,而“欧洲穆斯林”与“西方穆斯林”所指的外延有所不同,但考虑到美国的穆斯林与欧洲的穆斯林所面临的问题基本上是相同的,拉玛丹的理论也能够涵盖整个西方穆斯林问题,因此本文没有对这两个名词加以严格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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