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兰经》看伊斯兰教与有经人基督教和谐对话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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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20:08:08 【来源:穆斯林在线】 点击:

四、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和谐对话范式

    为了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对话范式,规范伊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的对话行为,《古兰经》为穆斯林制定了一些对话原则。据笔者粗浅的总结,大概有以下六大原则:

    (一)优美、真诚的对话态度

《古兰经》要求穆斯林必须以优美、和善、真诚的态度与他人对话。“你当以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16:125)至于对待有经人,《古兰经》要求穆斯林不要随便与他们辩论,除非迫不得已,即使辩论也应当以最优美、最真诚的方式进行。《古兰经》训示说:“除依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所崇拜的是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29:46)根据这节经文的要求,穆斯林与基督教对话必须要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有一个优美、温和、真诚的态度;第二、要相信对方的经典及所有天启经典;第三、要承认有经人和穆斯林所崇拜的是一个独一的主宰;第四、表明自己是顺从真主的穆斯林。这四大方针已几乎涵盖了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对话的基本范式。

    (二)尊重、称赞对方

    尊重和称赞别人是一种美德,也是宗教对话顺利进展的前提,如果没有相互的尊重和信任,不仅无法进行对话和交流,甚至还会不共戴天,势不两立。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教不仅对基督教徒给予尊重和信任,还对他们的美德和善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和称赞。《古兰经》里有不少经文在称赞有经人。如:“信奉天经的人中有这样的人:如果你托付他一千两黄金,他会交还你。”(3:75)“他们不是一律的。信奉天经的人有一派正人,在夜间诵读真主的经典,且为真主叩头。他们确信真主和末日,他们劝善戒恶,争先为善;这等人是善人。”(3:113-114)“你必定发现,对信道者最亲近的是自称基督教徒的人;因为他们中有许多牧师和僧侣,还因为他们不自大。……因为他们所说的话,真主要以下临诸河的乐园报酬他们,他们得永居其中。这是行善者所得的报酬。”(5:82-85)这些经文对基督教徒的虔诚信仰和争先为善的美德,以及对穆斯林的好友态度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同时《古兰经》也表明,真主绝对不会使他们徒劳无酬,真主将以永久的乐园来做报酬他们。

    (三)承认对方的宗教经典

    宗教经典是各个宗教的教义、教法及理论道德的基本源泉,各个宗教的宗教经典都是其信仰文化的精髓和精神文明的宝库,也都闪烁着终极智慧的光芒。然而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经典不屑一顾,甚至持蔑视态度的话,那么不难想象任何对话都会毫无意义。穆斯林不仅相信《古兰经》,也相信以前的所有天启经典,包括犹太教的《讨拉特》和基督教的《引支勒》。《古兰经》把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称为“有经人”,已经充分肯定了他们是拥有“天启经典”的一神论宗教。“你说!我们确信真主,确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易司马仪、易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尔撒和众先知所赐于他们的主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归顺他。”(《古兰经》3:84)关于基督教的经典《引支勒》,《古兰经》更是多次提及,并对它作了高度评价:“我在众使者之后续派尔撒之子麦尔彦以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赏赐他《引支勒》,其中有向导和光明,能证实他之前的《讨拉特》,并作敬畏者的向导和劝谏。”(5:46)如果对话双方能像这样看待对方的经典,宗教对话一定会和谐融洽。

   (四)尊敬对方的宗教神圣人物

    如先知、宗教创始人、圣贤等。在宗教对话中,如果不尊重对方的宗教神圣人物,甚至横加指责,或者侮辱的话,任何对话都将无法继续。穆斯林相信和尊重真主派遣的所有历代先知,“确信真主和众使者,而不歧视任何使者”(《古兰经》4:152)。《古兰经》还有大量的经文讲述历代先知的故事,称赞他们的美德和高尚品质。至于耶稣(尔撒),穆斯林对他更是尊崇有加。《古兰经》称他的出生是“世人的一个迹象。”(21:91)称他具有超凡的能力,如“在摇篮中在壮年时都要对人说话” (3:46)、“他奉真主之命令,能医治天然盲、大麻风,又能是死者复活”,(3:49)称他有才有智:“当时,我曾教你书法、智慧、《讨拉特》、《引支勒》。”(5:110)耶稣的生、死与复活都受到安拉的赐福,得享两世的尊荣。另外,伊斯兰教也特别尊敬备受基督教尊崇的圣母玛利亚(麦尔彦)。《古兰经》称她是“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她曾保守贞操。”(66:12)值得一提的是,《古兰经》第十九章以麦尔彦为章名,足见对玛利亚的尊重。需要说明的是,伊斯兰教也严禁侮辱或亵渎其他任何宗教的神明,包括佛像及多神教崇拜的偶像。《古兰经》训示道:“你们不要辱骂他们舍真主而祈祷的(偶像),以免他们因过分和无知而辱骂真主。”(6:108)总之尊敬对方的宗教神圣人物,不亵渎对方的神明对促进宗教间的和谐对话非常必要。

    (五)承认宗教多样、反对排他主义

    《古兰经》承认宗教多样、文化多元,反对唯我独尊的排他主义。伊斯兰认为,只要人们有信仰并善行,信奉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古兰经》说:“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仰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真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62)针对当时有些人严重的宗教排他主义,认为只有皈依了自己的宗教才能得救的狭隘思想,《古兰经》回应道:“他们说,‘除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外,别的人绝不得进乐园。’这是他们的妄想。你说:‘如果你们是诚实的,那末,你们拿出证据来吧!’不然,凡全体归顺真主,而且行善者,将在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没有忧愁。”(2:111-112)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不仅承认文化的多元性,还认为文化的多元及民族的不同是真主的意志。《古兰经》说:“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5:48)同时,伊斯兰还提倡人类同源,民族及肤色平等:“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高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49:13)根据伊斯兰的宗教多样性及文化多元论理念,民族、肤色、语言、宗教、法律及文化的差异和多元不仅是一种自然的社会人文现象,也更是真主的意志和恩赐,这样人类才能相互了解,亲如同胞,和谐相处。

    (六)各信其教、和而不同

   由于人们在文化教育、社会环境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所以人们对精神生活和终极存在的追求和认知也不尽相同。一个文明的宗教,应该给予人们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衡量一个宗教宽容及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码。《古兰经》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2:256)“你们有你们的报应,我有我的报应。”(109:6)此处“报应”阿拉伯语原词是“din”,意为“宗教”,即各有各的宗教,信教自由,互不干涉,各美其美。无可讳言,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信仰特质和宗教仪式,虽然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一脉相承,同根同源,但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等原因,两大宗教的信仰特质和崇拜仪式也不尽相同,宗教对话反对排他主义,但并不是要消除各个宗教的自我个性,正所谓“君子和而不同”。针对历史上阿拉伯地区流行的许多基督教异端思想和流派,伊斯兰教虽然没有像正统派基督教那样对采取“咒逐”[26]或更严厉的方法,但也没有牵强附会,而是给予了严正回应。[27]虽然在有关教义、教规等问题上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存在一定分歧,但伊斯兰教始终坚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各行其教的方针。因此《古兰经》并没有求生活在麦地那伊斯兰公社的基督徒遵行《古兰经》的沙里亚教法,而是劝他们要认真遵行《引支勒》的律例。《古兰经》说:“信奉《引支勒》的人,当依真主在《引支勒》中所降示的律例而判决。凡不依真主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的人,都是犯罪的。”(5:47)基督教徒和穆斯林都应该遵行各自的经典,各信其教,互不干涉,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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