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指导》:第三篇 第三章 宣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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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15:33:17 【来源:】 点击:


第三段  体制

制度与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宣教体制是必要的,它能很发地调配、组织力量,使宣教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增加成功的机会,达到宣教的目标。相反,没有良好的体制,则会耗费力量、偏离方向。伊斯兰是体制完善的宗教,礼拜有礼拜的仪则,按时跟随伊玛目等,其他的功修也都有各自的规则。

宣教者需要制度规范自己的生活

宣教者要安排好时间,时间就是生命,也是一切工作的资本。圣训说:“二天日子过得一样的人是失本的人。”因此宣教者应考虑如何使明天比今天更有成效,而今天又比昨天有益。这一效益是建立于他在宣教工作对人们予以指导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上的。对宣教者来说没有比指导一个人走上正道,脱离火狱更为幸福了。宣教者可将一天的时间划分成几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都有一些各自所应做的工作,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和与家人想处的时间,敬拜安拉的时间,还有宣教的时间。要特别防止将时间耗费在无益的事物上。须知义务总比时间多,因为人每时每刻都要面对死亡的到来,因此,人应抓紧利用分分秒秒尽职尽责。

团体需要制度指导工作

宣教工作也是一项集体的工作,这在前些篇幅谈到过。安拉说:“你们当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这等人,确是成功的。”(3:104)

此处所说“稳麦”意指集体、团体。如果说宣教也是一项集体的工作,那么一些在非洲多神地区开展宣教工作的穆斯林们就应该遵循伊斯兰所要求的组织体系和规则,有效地协调、组织起来,不致使力量过于分散而无益地浪费。有系统的工作即使少,但只要持之以恒也比无秩序地多有效果。集体的工作其常见的组成形式是一些宗教团体,它们进行伊斯兰的慈善工作,以及开展一些宣传学习工作,教授人们有关的伊斯兰知识。

伊斯兰律法中的团体规则要点

       在伊斯兰律法中有关团体的宣教工作有不少规则要点,对此应加以阐述并给予重视。

一、每个团体都必须有一位负责人,这是教律中一再强调、肯定,也是现实所要求的。一个有思想的人对此也不会有任何异议。圣训说:“如果三人出门旅行,推举一人负责。”又说:“三人居住在旷野,必须推举一人负责。”伊玛目伊本·泰米叶注释该节圣训说:“使者告诫我们,在旅行中人数再少的集体也应有一个人负责处理可能出现的事故,并以此提倡其他各类团体。因为安拉责成我们劝善戒恶,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加强我们的力量和组织纪律性,服从领导。”我们所说的领导是指那些真正服从安拉,服从安拉的使者,服从安拉命令的人。为此,伊玛目伊本·泰米叶说:“选择领导的要求是教门素质和临近安拉,而临近安拉的最好的体现莫达于服从安拉,服从安拉的使者,然而许多人在追堕领导者时常忽略于此。”

二、在订立第二次阿格白誓约时,使者说:“你们要派十二位部落领袖代表他们与我们协商订约。”

三、使者每逢因战争或其他原因离开麦地那城时,都要指定一人代其领导、管理麦地那的各项事务。

选举并服从领导的意义

无论团体人数多少,选举一位领导是必要的,他可以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认识、统一步骤,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只有在意见分歧时服从领导的决定,否则,推举领导是没没有意义与益处的。欧巴德·本·萨米特传述的圣训说:“我们表示服从安拉的使者,在顺境和逆境中,在满意与不满意的情况下,都要服从,不与安拉的使者对立,我们无论在哪里,只说真话,我们为安拉不怕任何痛苦。”当然服从的是正义的事而非邪恶的事。圣训说:“不能违反安拉而服从人。”

服从的必要性

在任何一项工作中,服从领导都是必要的,对从事宣教工作的团体而言更显得格外重要。使者与其同伴之间的领导与服从告诉了我们这点。在壕沟之战的紧张时期,有一些伪信士,他们借口家中有事而不向使者请示批准便偷偷地溜走了。而一些真正的穆斯林当他们确实遇到了非亲自去处理不可的事情时,他们会主动向使者汇报,请求批准。当使者同意他们暂时离去时,他们在办完事之后,迅速地回到队伍中,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因为他们渴望有所作为,为求安拉的喜悦与恩典。

为此,安拉说:“信士只是信仰安拉及其使者的人。当他们为任何要事而与使者集会的时候,他们不退席,直到他们向他请求允许。向你请示者,确是信仰安拉及其使者的,当他们因私事而向你请示的时候,你可以允许你所意欲者,你当为他们向安拉求饶,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4:62)


服从与民主协商

我们强调服从并不意味着没有民主协商,作为领导,他应与团体的成员商议工作。一些学者指出
:“没有任何人象使者与他的同伴那样协商共事,也就是他们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和看法,而领导要认真地听取,正确的就接受”。使者生平中的一些事例予以了证实:使者在迁徙的第六年到了麦加想要副朝,而古莱氏人已做好准备阻止他进入麦加,于是使者就想让欧麦尔到古莱氏人那里去告诉他们,他只是想探望‘凯尔白’,并不想和他们打仗。但欧麦尔坦率地对使者说:“安拉的使者啊!我了解古莱氏人对我的看法,他们认为我对他们素怀敌意,痛恨他们。但我知道有一个人比我更适合担任此项工作,那就是奥斯曼·本·阿法”。于是使者召来奥斯曼·本·阿法,让他到艾布·苏富扬和其他麦加的头领那儿,告诉他们他回麦加不是为打仗,而是探望“凯尔白”以示对它的尊重。

个人与集体

大家知道,有时集体不能做的事,而个人却能做到,艾比白赛尔的故事便是一个证明。当时,他归顺了伊斯兰,来到穆斯林这里,那时,大家正好在侯代比亚,他们正为与古莱氏人订了协约而懊恼不已。而他却要求穆斯林接受他并保护他不受古莱氏人的迫害。此时大家都因受该协约的约束而无法答应他的要求,因为使者一再告诫大家要遵守该协约。结果,古莱氏人抓住了白赛尔,但他又逃脱了出来,并毁坏了古莱氏人的商道,使他们的利益受到影响,而当时穆斯林却受协约影响不能这样做,但白赛尔个人却可以做。所以大家都清楚这一点,没有向使者去要求与白赛尔一起干,因为
他们是一个整体,必须服从和维护集体的利益。而白赛尔在那时是不受此协约约束的单干的穆斯林,可以做集体不能做的事。使者曾派候宰法去打听古莱氏人有关壕沟之战的动态,侯宰法说:“我那时完全可以杀了艾布·苏富扬,但我最终没有那样做,因为使都命令我不要惹什么事,安全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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