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强化筑牢统战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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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10:23:19 【来源:】 点击:

  宗教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是依法治县、创建法治霍邱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霍邱县把“制止非法、打击邪教、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作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县,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努力为推动我县社会稳定和和谐安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从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距今已有两年了。新修订的《条例》中列出专章——第六章“宗教工作”切实强化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针政策规定。着实体现了“公民有信教自由、依法信仰宗教”等法律精神。

  随着新修订的《条例》出台,进一步为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支持。通过不断健全规范管理机制,细化民主管理组织职责,落实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加大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审批、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活动场所日常排查与敏感节点专项排查机制等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加强宗教人士的管理重心是发挥好爱国宗教人士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是完善落实好宗教人士管理、培训、福利待遇等一系列制度。通过教育引导基层乡村信教群众正常有序地依法开展宗教信仰活动,认真做好对民俗活动中涉及宗教活动的各项规范管理工作,乡镇统战部门以及相关部门须加大“三非”排查力度,依法开展宗教执法检查。

  强化督查指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相关活动,以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一定作用。党委统战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爱国宗教人士要宣传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依法加强宗教人士的管理是关键,这就要靠宗教团体通过制度规范自我管理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宗教的问题用宗教的规律来解决”的办法。

  依据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结合辖区目前的形势和特点,依法加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信仰活动,这就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有关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辖区宗教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团结、爱国思想和反暴力、反对极端主义的主张,引导信教群众不受宗教极端思想歪理邪说的蛊惑。二是加强宗教领域教育宣传培训,通过定期对宗教人士开展轮训,为他们专门开设一堂法制课;进一步深化开展“法律六进”普法活动,定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对信教群众宗教政策、宗教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开展日常生产生活、勤劳创造财富,积极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安定。

  就全国宗教总体形势来看,尤其在基层一些地方存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现象严重、宗教极端活动活跃、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宗教氛围继续升温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我们需要坚定不移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首先要教育干部群众克服三个认识误区,即“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是限制宗教信仰自由”、“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是打击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与先进文化是互相排斥的”;其次,既要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更要保护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群众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对他们歧视和排斥;第三,划清两个界限,即划清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界限和宗教活动与民族习俗的界限。

  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就要打七寸”。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把握关键环节,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抓住工作重点,克服问题难点,切实强化筑牢统一战线阵地建设,扎实推动统一战线工作顺利开展,着实扩大统一战线在社会各界各阶层各群体的影响力。

  抓好重点管理。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淡化宗教氛围上要抓好三个阵地:一是重点管好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对国家公职人员要按党章党规等规定强化教育引导,规范行为,确实担当社会引领的作用。二是抓好宗教界管理人士两面性的问题。在强化培训教育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树立正面和反面典型,形成是非分明、正气向上的氛围。三是重点管控好信教群众人员。要通过开展“送法进教堂(寺庙)”等普法宣传活动,依法依规进行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对顽固不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进行依法管理和处理。

  严厉打击涉邪犯罪。必须始终全面保持高压严打涉及非法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在任何时候都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以法治文化为引领,不断创建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唱响以法治文化为引领的依法开展宗教事务主旋律,强化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引导教育群众,确保社会安定。

  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一是要立场鲜明坚定,工作方法得当,遵循依法办事;二是要转变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和廉政防控意识,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三是要积极疏导群众的思想情绪,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绝不能蛮干,简单粗暴,以免将大多数群众推向对立面。对那些有轻微违法行为、有悔改意愿的重点人员要采取不厌其烦的教育感化说教举措,对他们日常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给予适当帮扶,促使其从思想上彻底转变。

  宗教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须一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筑牢统战阵地。积极完善引导机制,解决深层次“相适应”的问题。要让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真正认识到宗教活动只有服从国家制度、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与之相适应,只有向理性化、法治化方向发展,才能走向更加健康、良性的正道,增进社会的团结和谐,切实强化筑牢统战建设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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